早知道这个样子就应该让你死在几年前的227
20分钟速写
ooc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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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少北把东西都收拾好了。
某幻始终没插手,抱着胳膊站在门口低头看着花少北的发梢。
花少北头发又长了。
在那个瞬间他有种冲动想去拿一把剪刀,再留花少北坐上一两个小时,但他最终还是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他看着花少北把满满一屋子东西收拾进箱子里,最后只剩下一些零七八碎的小东西。
某幻,把那个递给我。
花少北叫他的时候,某幻还没有反应过来。
他在叫我吗,某幻想。
某幻,给我套衣服。某幻,给我杯水。某幻,我想要那个。
花少北总是个不讲理的家伙。
某幻!花少北又叫了他一下。
他这才反应过来,着急忙慌的把东西递过去。
先是几个百大的奖杯。
以前某幻觉得他们很重,重到自己在台上接过来的时候,觉得自己更渺小了,现在好像又并不是。
肯定是健身的效果,他想。
然后是一些小玩意,花少北出圈的蓝色发套,深色口红,最后是他们前两年一起过圣诞的时候,他赢来的那把键盘。
花少北一个个接过去,放进箱子里,然后胶带撕拉一声,封了箱。
那个瞬间某幻觉得自己内心的一部分有什么东西也被封印了,他低下头,觉得眼前模糊了一点,然后他紧紧嗓子,问,都收拾好了吗。
花少北睁大了眼睛,凑近说,你可别哭啊某幻,我还住这附近呢。
是,还是五十米。
但是真的还和以前一样吗。
还能一起打游戏开黑吗,还能一起做视频吗,还能有两个wifi叫beautiful_boy 和bzg吗。
他不知道。
到了小区门口,花少北说,别送了,某幻。
他执着,还是送送吧。
真不用,就五十米,花少北坚持,如果你去送,我会哭。
永远有多久呢。
花少北以前说是一直到他们死了的时候,骨灰撒到海里他们也还要在一起,那个时候某幻信了。在那个瞬间他好像真的感受到了永远的力量,在不久的远方拉扯着他。
但是现在,某幻不知道了。
他们明明前几天还讨论过来年要租个多大的房子,花少北说租个别墅,租个那种两三层的。
可是现在他们也要分开了。
花少北站在车门前,抬头看着某幻。
他笑了笑,冲着某幻摆摆手,动了动嘴。
某幻听不见他说的什么,但是他知道——这个嘴型他见过的太多——花少北一定是在说,某幻!
2019年,某幻打开门,门外站着风尘仆仆的少年,见到他说,某幻!我打车来上海找你了!
某幻仰起头,毒辣的阳光照在他脸上。
上海的太阳太辣了,所以他才会情不自禁的流泪。
茶生酒平是我空间里的活跃用户,我一般叫她疯老师。今天她生日,来写点东西。
去年差不多这个时候,我刚写完《生生》,第一次出了本。疯加了我的好友,迫于资金问题,她只给了我一半的钱。后来过了五六天,她主动找我补了尾款,我当时想,卧槽这人能处,抱住金主爸爸。
疯是个很神经的人。比如,我和她认识的时候她刚高考完,放榜的那天她等了好久,最后才在短信垃圾箱里发现了通知短信。再比如,这人觉得自己和花少北长得很像,然后认真的对比北子哥找了九张照片出来拼在一起(由于她换了手机,原图我们两个谁也找不到,否则我真的想发出来)。
后来她想给《生生》画分镜,我给她看了我当时写的大纲,再后来我们扩列到微信上继续聊,到最后她成功把我带跑偏,群聊的名字也改成了“疯人院”。
于是聊天变得日常化。
当我们同时在外面旅游,她见缝插针给我发了二十多条消息,我过了五个小时才回了她最后一条消息,她把送我上空间,说,让我看看这b人下次回我消息是不是今天。
后来我出国,她看着我在巴黎吃浙江菜,在比利时吃粤菜,在米兰的夜晚吃韩餐,在佛罗伦萨吃川菜,最后在巴塞罗那吃了一次海鲜自助。
在意大利的博物馆,我用手机给她粗糙的录了一下周围的视频,她看过之后问我能不能把其中一幅完整的拍给她。我说当然没问题,为什么要这一幅。我以为能听到很专业的分析,但是她说,她觉得趴在墙角的那个人好好笑。
四月的时候我机票被熔断,签证到期,种种问题导致回国艰难,最后冒险折中从香港进内地,再辗转回京。出发前我们都不知道能否回来,果然在机场我的核酸检测结果又出了大问题。后来终于能回北京,但是也没人知道地台能不能让我们落地,凌晨四点的时候我登机,她说,相思勇敢飞,疯了永相随。
还有一些,关于我是她第二百个粉丝,她开五六个小号达成我一千二百粉的成就。关于我们甚至有病的发明了“嘎嘎”用来专门骂人。关于第一天我到法国,她想在微信上看两个人的定位,最后发现手机卡的加载不出来。关于我们隔了六个小时的时差,但因为总有一个人熬大夜,最后同步睡觉同步起床的神奇操作。
我们认识的圈子太浮躁了,很多人认识一会再一转头就已经走远,但是我感谢她,感谢她在这个怪力乱神的圈子里,对我真诚而始终如一。
虽然我们到现在还没有见面,虽然她说过要给我画的《生生》分镜我还没有看到,虽然我答应她的小凡高还没有写,但是我今天要祝这个女人生日快乐。
假设两个人不认识,雷队刚刚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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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长存天地,不像葡萄,不像鲜花,不像微薄的雪。(1)
某年十一月,我从因特拉肯前往格林德沃。
格林德沃是瑞士中部的一个小镇,因为没有直达的飞机,所以途中只能坐高原铁路火车。来瑞士是蒋峰替我做的主,又把我直接送到机场。但他大概没想到会是这样,所以我自己辗转几次到车站才买好了车票。
我来瑞士,是因为雷队去世。张局担心会影响到我工作,所以让我到瑞士待上一段时间,要我圣诞之后再回去。雷队的案子悬而未决已经很久,我也知道自己状态不佳,于是便答应。
上车之后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瑞士现在正值冬天,我稍稍扭头就可以看见窗外簌簌的白雪。瑞士是滑雪的胜地,所以车道两旁,稍远一些的地方,在那些电线杆和木质的小屋之间,能看到三五成群正在滑雪的人,偶尔停下来稍作休息,拍照畅聊。
据说这条线路一路从东部开往西部,经过了瑞士大部分的景色,沿途可以看到阿尔卑斯山脉的悬崖,潮湿神秘的原始森林,或者闲云野鹤的田园牧场。
火车再进站的时候,我对面坐了一个人,是个流浪的画家。
进入欧洲,所有的节奏都被无限地拉长,连同呼吸都变得自由起来,比如这躺火车,原先只要半个小时的车程,现在被慢慢填充成一个小时。进站的时候车长会下车和一同休息的同事闲聊,又或是只为了喝一杯热腾的咖啡。
因此这类流浪画家也很多。
他坐在我对面,身上乱糟糟的,眼神却是亮的出奇,手上拿着他的画具。我们之间并没有交谈,我不知道怎么用他们的语言打招呼,但他盯着我看了一会,递过来一张纸,又用手在空中比划了好一通,意思是他能否为我画像。
我犹豫一下,同意了。
我从前没有为别人做模特的经历,也不知道要如何做,僵硬的坐在窗前看他作画。他什么也没有说,只用眼睛不断的打量我,手在那张纸画纸上挥舞。过后他把那张画递给我,语言不通,他的话我听的艰难。但后来我懂了他的意思,他想说,你看起来很不开心。
到了格林德沃,先看到落了满地的雪,然后顺着导航走上二十分钟就到了租的房子。
房子是典型的欧洲木质小屋,窄小的门,高高的窗户,两边装着百叶和布质的窗帘,窗户的外面是一个小平台,可以放一些小巧的花草用来装饰。房子有两层,我在一层,房东之前告诉我,住在我楼上的也是个中国人。
钥匙放在门口的信箱里,我用钥匙打开了门,进去之后是客厅,旁边的桌子上贴了一张便签。我拿起来看,看到上面被人用中文写了几个字,旁边画了一只卡通版的小白狗。
我就是这个时候碰到沈翊的。
他听到楼下的声音,于是从楼上下来迎接我。欧洲老式的房屋台阶普遍偏高且窄,他走得小心,一步一步不紧不慢,那些地板只发出轻微的声响,调子听起来悠扬且悦耳,最后他站在了楼梯的拐角处,穿了一身看起来就很暖和的毛衣,淡淡的米白色,头发略长,挡住了他的眼睛。
他注意到我的目光,于是也看过来,冲我笑笑,然后他说,你好,我住你楼上,我叫沈翊。
沈翊养了只猫,浑身雪白,只有眼睛是琥珀的颜色,它趴在壁炉旁边取暖的时候,里面的炉火跳到它眼睛里,像两个琥珀。猫的性格很温顺,它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跑到我的脚边,蹭我的裤脚,想向上爬。
我当时和沈翊才刚刚认识,他对我说,它很喜欢你,你可以摸摸它。
猫的皮毛很滑顺,手指摸在上面,像水一样光滑柔顺,于是我问他,猫有名字吗。
他说,叫晓玄,春眠不觉晓的晓。
我问他为什么起这个名字。
他又不愿意多说,只解释是为了纪念一个人。
我想了想,试探性的又问道,女朋友吗。
他只摇摇头。
到了格林德沃的第二天早上,我是被晓玄叫醒的。我不知道它是怎么下的楼,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进的我房间,但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就在我枕边,黄色的眼睛看着我。
到了临近中午的时候,沈翊后知后觉才发现猫不见了,我在楼下听得见他在楼上着急的脚步声,从房间的这一头,一直走到那一头,最后他下了楼,停在我的门前,敲了敲门。
他看到晓玄后,弯腰把猫抱了起来,在猫的头上不轻不重敲了一下,暗暗威胁猫不要在乱跑。然后他才想起来打量一下我的房间,说,你这屋好冷。
我耸耸肩,说,住一层,可能就冷一些。
他点点头,抱着猫走到窗户边,说,你窗外的雪没有扫,所以会冷一些。
我还没明白他的意思,只能先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他转过头看着我,又说,我的意思是,你要不要帮忙。
我愣着没说话,晓玄叫了一声。
我说,好。
我后来询问才得知,沈翊是学美术的,而他对我是警察似乎一点也不意外。
我好奇的问他,是认识我,还是之前碰到过。
他只说是通过我的行为举止判断出来的。然后他又问,警察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沉默一下,然后说,工作太累了,来这里散心,圣诞节之后就归队了。
沈翊不再多做过问,他自己上了楼,说是要拿一些工具下来,嘱咐要我多穿些衣服。再见面时,他穿了件咖色的羊绒大衣,戴了一个黑色的圆顶帽,顺手还给我拿了条围巾下来。
沈翊长得好看,小巧温润的那种好看,我在警局里见到的都是不修边幅的男人,罪犯也多是凶神恶煞的。我一直盯着他看,他见我没有动作,问我,你要一直这样盯着我看吗。
我连忙摇头,开了门。
我们把院子分成左右两个部分,他负责右边的院子,我负责左边。他先告诉我扫雪也有规律,不能随意把雪扫到两侧,着力点也不能过高,否则到后半程会很疲惫。他看我上手手感不错,就走到自己的那一侧,不再管我。
他余光瞥到我的动作,突然开口,不要把雪扫到那边的院子里。
我直起腰,问为什么。
劳拉住在那边,如果你把雪扫到她院子里,她会不高兴。
我来了兴致,问会怎么样。
他有点无可奈何的看向我,指了指隔壁房院子里的一棵树,说,看见那个树了吗。
我点点头。
她会让你来年开春的时候照顾那棵树,直到开花结果。
我抬头看了看已经长的很高的树,问他这个树有什么讲究吗。
劳拉的爱人常年在外工作,每年只有圣诞和夏假的时候可以回来。这个树是很早之前他们一起种的,所以很重要。如果我有了爱人,我也会在这个院子里种一棵树。
我耸了耸肩,继续低头去扫雪。
还有不要——,他看到我正在清理树根附近的积雪,突然开口。
但是还未等他说完这句话,我的铲子先一步碰到树根,于是树上的那些积雪,顺着本就光洁的树枝骤然就滑了下来,砸到了我的头上。
我跺着脚把身上的积雪抖掉,于是刚才已经清扫干净平整的地面再次变得凌乱。我弯腰试图把头上的雪抖掉,一边抬头问他,你想说什么。
沈翊正在一旁笑的开心。
我有些无语的看着他。
他注意到我的目光,逐渐止住了大笑,但是他的眼睛还是弯弯的,他想了想,最后对我说,热红酒,你喝么。
热红酒是欧洲流行的喝法,我之前在国内没有喝到过。沈翊解释说,古欧洲的时候,由于科技的落后,热红酒起先被用来作为干净的水源。后来适逢战争被战士用作取暖,战争结束之后,这个习俗也被保留了下来。
沈翊拿给我的杯子是爱心形状的,红色的杯壁上还画了圣诞老人的图像,拿在手上的触感很独特,我一时不知道怎么下嘴才好。
他看我迟迟没有动作,问我,喜欢吗。
我把杯子举到他面前,问是不是他的恶趣味。
他却一本正经的解释道,这是他在圣诞集市上买到的。
说罢他还指着杯子的形状进一步说明,爱心的形状可以让人感受到温暖。
我不相信。
热红酒是用橙子苹果,和很多的我叫不上来名字的香料做成的,喝下去的时候,能感受到淡淡的果香,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部。
我喝完手里的热红酒,问他,还有吗。
他靠在木质的柱子上,摘下手套,把脸埋在手心里哈了一口气。那些水蒸气从他的掌尖冒出来,白色的气最后消失在了背景更为透明的雪景里。
还想要,他问。
我点点头,说挺暖和的。
没有了,刚才给你的是最后一点了,他把手套戴上,又问,要不要和我去买一点。
格林德沃虽然是很小的镇子,但是沿途是各种各样的铺子,根据店主的习惯,被装饰成不同的样子。
这里的人们习惯性说德文,少数年轻的一些会些法文和英文。这几个语言我都不会,我们出门在外的时候,也都是沈翊和当地的居民交谈。
我和他第一次出门时,他递给我一副墨镜,戴在脸上刚好合适。他告诉我,现在是冬季,雪容易反光,伤眼睛。
出来很多年了,我问他。
我们说话的时候,正好迎着阳光,他抬头看了看远在高处的太阳,点点头,说对。
那他们说的话,你都听得懂。
日常交流没问题,再深奥一点就不好说了。
这个时候我们正好在超市前停下,门口有一个流浪汉正对着来往的行人乞讨。沈翊看了一眼那个流浪汉,从口袋里拿出一些硬币,放到流浪汉面前的碗里,那个流浪汉双手合十,对他说了几句话。
进入之后,我问他,那他刚才在说什么。
沈翊拿了一个推车,走向了水果区,说,谢谢您,祝您有美好的一天。
沈翊有一个很大的透明玻璃碗,平时放在橱柜的最上面,用布盖着,我之前也没有看见他拿下来过。
橱柜在很高的位置,他够不到,踮着脚费力的想要拿,我看他拿的吃力,直接越过他把玻璃碗拿了下来,放在桌面上,玻璃的碗碰到大理石的桌面,发出清脆的一声响。
他看着桌子上的碗,轻声说,谢谢。
他把水果从牛皮纸袋里拿出来,用水细细的洗净后再切成两个薄薄的片,剩下的一些装在一旁的罐子里,用做以后榨汁。他做这些的时候,嘴里哼着歌,歌词含糊着,让人听不清。
我问他在唱什么。
他又反问我,之前听过。
没有,就是觉得很舒服。
他嘴里哼着歌,没回答我,却问我,喜欢喝酒吗。
还行,我又说,有什么什么能帮的上忙的。
那我少放点水果,他打开糖罐,从里面抓出来一大把糖,接着说,喜欢甜的,要不要我多放点糖。
我没说过我喜欢吃甜的。
他转过来半张脸,指着放在一旁的糖罐子,嘴角带着笑,可你偷吃我糖了。
你连罐子里有多少糖都知道。
他不说话,只是在那里笑,过了一会他说,帮我把丁香插到橙子上。
事实上我并不认识我面前的这一些香料,但是出于面子,我又不愿意去问沈翊,犹豫之后从其中挑了一个细长的东西,再把它插到沈翊已经切好的橙子上。
这个时候沈翊看了过来,他匆忙制止我,说那个是迷迭香。
我又拿起来另外一个,问他那这个呢。
这是月桂叶。
他在那些香料里挑了挑,最终挑出来一个黑棕色的东西递给我。
我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这看起来都差不多,不能怪我。
所以刚才的歌词是什么。
想过美好的未来,只可惜我们太早走向结局。
我们把门口的积雪扫干净之后,沈翊还用收拾出来的木板搭了些窝出来,在里面垫了层草,周围撒一些松子坚果之类的东西。
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
他说,或许会有松鼠来。
我半信半疑。
晚上的时候,我们喜欢坐在一起看电影,用来打发晚上漫长又枯燥的时间。
第一次沈翊挑了一部刚刚上映不久的美国大片,趁着影片正在加载的时候,我对他说,我以为你只会看那种又慢又长的小众文艺片。
他笑笑不语。
第二次他挑了一部文艺片,前几年刚刚拿过大奖的《燃烧女子的肖像》。影片太长了,我看到一半左右的时长就睡着了,最后是被沈翊叫醒的。
我揉揉眼睛,说,不好意思,我睡着了。
他也不在意,又开始找其他的片子,说,是我挑的片子太无聊了,然后他的光标停在了另外一部影片上,是我一直很想看的一部,他转过头来问我,这个怎么样。
我点点头,说可以。
他端来一些坚果,用起子剥开外皮,露出里面新鲜的果肉。
我从沙发上坐起来,想起刚才看的电影,问他,但是我有一个问题。
什么。
为什么俄耳浦斯要回头。
俄耳浦斯是个著名的诗人与歌手,他的妻子十分美丽,叫做欧律狄克。一次外出游玩的时候不慎被毒蛇咬伤,不久便一命呜呼。
俄耳浦斯十分悲痛,为了再次见到妻子,他舍身进入冥府,苦苦哀求,最终感动了冥河上的艄公,打动了复仇三女神。女神们看到他怜悯之情油然而生,便答应了他的请求,但要求在他领着妻子走出地府之前决不能回头看她,否则他的妻子将永远不能回到人间。
但就在抵达边界的时候,俄耳浦斯忽然怕她没有跟着她,想看看她,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他的妻子瞬间被拖了回去。欧律狄克最后只说了声再见,她丈夫恐怕没有听见,她便有落回阴间了。
沈翊认真的听完我的分析,然后他说,俄耳浦斯回头,是有原因的。
你觉得有么。
肯定有。
你觉得是什么。
他回头只是因为他做了选择,他选择将欧律狄克留在回忆里,这是一个诗人的选择,而不是一个恋人的。
我坚持说,这很扯淡。你们学艺术的人都这么感性的吗。
感受不分对错,只是你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沈翊剥开最后一个坚果,淡淡的说,或者是她对他说,回头吧。
为什么,我不解的问。
沈翊把所有的坚果放在一个小碟里,然后他抬头看了看窗外,说,雪停了。
雪停的那两天,沈翊总带我出去骑车。
他从当地的车行租了两个山地自行车出来,一辆粉色,一辆黑色,他把粉色的那辆让给我,美名其曰那辆性能更好。
我对当地路并不熟悉,只能骑着车跟在他后面。我以为他这种常年旅居在外的人,骑自行车都很专业。
但沈翊不是。他骑车很慢,两只手只是放在把上,却没有给很大的力气,所以车总是慢慢的压过小路上的石子。
我问他,要去哪里。
他没回头,声音就这样向前跑去,我们在后面追着,他说,不知道,看车怎么想。
于是那一天,我们最后停在了一个山坡上。我们身后是还很安静的小镇,沈翊说要等到圣诞的时候小镇才会热闹起来,到时候还会有篝火晚会。身前是一个悬崖,再往前走就是first山峰。
我们把车放在旁边,然后躺在雪地上,人体自身的重量把周围的雪压下去形成一个坑。
沈翊一直没有说话,直勾勾的盯着前面的悬崖。
我问他,在看什么,可别想不开啊。
他歪过头来看我,反问我,我是那种人吗。
这可说不好,你们学艺术的都很极端。
他又转过头去,过了一会才慢慢的说,听说这里春天的时候,雪开始融化,对面的山上会有山羊。然后那些雪就会一路被土地搬运过来,最后从悬崖上落下去。
他一边说,还一边用手做着动作。
我说,那一定很壮观,飞流直下三千尺。
他没忍住,笑了出来,说,那个说的是黄河,不合适吧。
沈翊用了很多词来描绘格林德沃春季的美丽,他说这里春季的时候会搭一个临时的游乐园,算是这里的人们为数不多的娱乐项目。
我问,那你玩什么,旋转木马。
我去坐摩天轮。
沈翊说这里的摩天轮和国内的不一样,不算太高,但是转的很慢,一圈下来要一个小时左右。平日里也没有工作人员负责,因为转的慢,所以游客能自己蹬上去,把铁门关上。
在上面什么感受,我问他。
沈翊说,高处不胜寒。
他很孤独,我想。
然后我们不在说话,静静的躺在一起,忽然他身体抖了一下。
我问他,怎么了。
沈翊怕冷,这时候他把衣领高高的拉起来,整个人缩成一团,声音闷闷的从毛衣里窜出来,说,没什么,有点冷。
我想了想,然后把他拉过来,靠在一起,说,这个位置看景不错,以后还可以来。
我们有一段时间没有说话,周围没有声音,只有时不时偶尔风吹过的瑟瑟声。
这个时候沈翊忽然说,我知道一个地方,想去吗。
他说的地方是当地的一个娱乐设施,平日里人满为患,这时候因为圣诞节的原因,已经暂停营业了。没有工作人员,但是道具就放在一旁,人要坐在专门的滑板上面,顺着铺好的轨道从山顶上一直滑下来,最后会停在山脚处。
这时候天已经暗下来,山上没有安装照明灯,从上面看下去只能看到山脚处零零散散的几处灯火。
我担心安全问题,沈翊已经径自拿了一块滑板坐好了。他看我迟迟没有动作,故意顶顶我,说,害怕呀。
我说,怎么可能,我可是警察。
他说,那就走。
滑梯比我想象的要快得多。我看不见周围的东西,没有参考物,我就不知道究竟下行到了哪个位置,但是滑道两旁种了很多的野草,在冬季它们被冻的更加坚挺,绿刃一样划着我的脸。
周围太暗,静悄悄的也听不见一点声音,他从口袋里拿出手机举在胸前,所以我在他后面只能看见他手电筒照到的一点地方,他穿着的那件黑色羽绒服在很暗的灯光下曝光成了一件灰色的,他的脸却更白,透明到像是要消失一样。
我叫他,沈翊!
他微微转过半个头,问我怎么了。
我摇摇头,又想起来他看不见我的动作,说没事。
他说,前面有一个急转弯,然后就到了。
我回他知道了。
沈翊比我矮,体重也比我轻很多,从滑道冲出去之后只滑行了一段距离就停了下来,但是我因为惯性来不及闪避,于是我们两个人重重的撞在一起,他重心还未稳就被我又撞出去,我只来得及把手垫在他脑后。
周围开始有当地居民围过来,语气不快的对着我们大喊,过后又指指我们刚滑下来的滑道,我觉得他们是在说太危险了。我听不懂德文,所以都是沈翊在和他们沟通。
他和那些居民说了很久,那些人才不悦的散开。沈翊看到我在一旁站着,身上还沾了很多的草叶,不由得笑起来,眼睛眯成两条缝。
我朝他走过去,看到他脸上身上如之前一样整齐,问,怎么你脸上没有被草划。
他拍拍身上的衣服,说,我经验比你多,然后他从地上捡起一把雪,搓成团按在我的脸上。
我愣住,定定的看着他。
他问我,怎么了,手在我脸前晃了几下。
我回过神来,说没事,那自行车怎么办。
明天上山找吧,说完他就往回走。
我追上去,问,万一被偷了呢。
他头也不回的说,你不是警察。
星期五的下午,我们坐车去因特拉肯。沈翊在网上发现了一家评价很高的餐馆,和我商量之后就预定了座位。
火车上我问他,之前没去过吗。
他当时正在看着窗外的景色,听到我问他就说,之前都是一个人。
到了因特拉肯,从火车站走上二十分钟就到了餐馆。餐馆很小,但是装修上别具特色。房屋的整体结构是木质的,墙面上挂着的很多都是九十年代摇滚乐队的海报,或用客人喝过酒瓶的盖子做的装饰画。
沈翊点了一份天堂排骨,端上来好大一块,放在盘子里都装不下。
我就问他,吃不完怎么办。
他拿起刀叉,开始分解排骨,说,带回去给晓玄。
我则要了一份奶酪火锅,端上来的时候热乎乎的,奶酪特有的味道围绕在我的周围。我用叉子卷起一块鼓起来的奶酪,转着叉子把它送入嘴中。
晚上回到家,和沈翊刚刚说过晚安,蒋峰就打来电话。
他问我最近如何,我一一回答他。
我打电话的时候,沈翊忽然通过手机给我发了一段搞笑视频。
我们前些日子才加了联系方式。
沈翊没有设置三天可见,我能看到他这些年所有去过的地方,他前些年发的动态很频繁,最近发的很少。
我想起他说,他很孤单。
但我们加了联系方式的那天,他忽然发了一段视频。视频是我拍的,拍的是那天我们上山去找丢在那里的自行车。沈翊骑在我前面,但他忽然停下来,骑着车在原地踏步,最开始几次掌握不好中心,他在车上立了不足几秒钟就摔下来。有几次摔在一旁的雪堆里,再起来时他的毛线帽子里堆了好多的雪。
我没忍住笑了出来,蒋峰在那头愣住,问我怎么了。
我解释,遇到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蒋峰和我又聊了几句,他告诉我队里近况如何,最后他忽然犹豫了一下,说,雷队的案子。
挂了电话,我拿着手机站在屋里,忽然觉得一股冷意袭来,才发现是出发之前窗户没有关好。
楼上有些动静,从房间的最左侧一直延伸到最右侧,如果我把呼吸放的很慢很轻,就可以听见楼上那些更加细索的声音。
我想了想,上了楼。
沈翊可能已经休息,我把脚步放得很轻,但走到他门口,还未等我敲门,门就被人从里面拉开了,沈翊站在门口,身上已经换成了一件蓝色的毛衣。
我挑了下眉,问他怎么知道我来了。
晓玄听到的,他笑了一下,侧过身让我进去。
他正在泡茶,就先让我坐在他屋里的地毯上。我之前不知道他喜欢喝茶,也没有看到过他泡茶,但他动作很熟练,先用热水冲淋茶壶,在向茶杯里放入一定数量的茶叶,一旁刚刚煮沸的水倒进去的时候,正好可以没过。
他见我一直不说话,在冲茶的时候抬头看了我一眼,问我怎么了,找他有什么事。
我犹豫了一下,说,你之前问我为什么来这里,我说散心。
他点点头,手上把刚刚倒进去的热水又倒掉。
我说,其实是因为我一个很敬重的同事去世了,上级担心我情绪化会影响到工作,所以让我到这里来调整状态。
他把一旁的晓玄抱了过来放在我腿上,然后说,去世吗。
他杀。我们发现他的时候,他死在河边。刚才蒋峰,就是我那个同事,给我打电话了,说他的办公室被清空了。都没了!所有东西都被打包了!
他见我情绪有些激动,没有先接我的话,而是把茶倒入公道杯中,然后递给我,说,晚饭太腻了,喝点茶吧。
茶的味道很正宗,甜而不腻,苦而不涩,我问他是国内带过来的吗。
他说是,他一共从国内带了五饼,这是最后一些。
我点点头,把最后一口茶水咽下去,然后问,沈翊,你之前是做什么的。
他没多想,直接回答我,画画。
在画画之前呢。
在墙上画画。
我点点头,说,我之前是个混混,收保护费的你知道吧。
知道。
我经常和别人打架,认识的不认识的。有天雷队正好路过,我那时候还觉得自己功夫不错,去跟他打架,他一只手就管住我。
然后呢。
然后,他给我买了一瓶冰可乐,我伸出手,最后停在沈翊颧骨边上,接着说,就这样,敷在我脸上。再后来后来我上了警校。
因为他,他问。
我说,对,都是因为他。他出事的那天晚上,我约他出来吃饭,庆祝我破了一个案子,然后他就出事了。如果我没有约他出来呢,他会还有事吗。
沈翊听了之后沉默了一会,然后才说,错不在你。
你想他吗,过了一会他突然问。
我愣了一下,问什么。
你想他吗,那个人,他又重复了一遍。
当然。
我可以让你重新看见他,我是个画画的。
你没见过他。
他又往自己的杯里倒了一些茶,热腾腾的水汽顺着光线向房顶上爬去,他说,那可不一定,画了再说。
沈翊画画很安静,他听我叙述过雷队的样子后,思索了一会就开始动笔。他画画的时候不说话,开始动笔之后就全神贯注的看着画布和笔。
晓玄团在我怀里,我摸摸它的下巴,问,你为什么不画画了。
他头也不抬的说,没有想画的,自然就不画了。
你之前在墙上画画,这可是犯法的,要依法逮捕的。
他瞥了我一眼,说,那把我抓走吧,警察先生。
抓人要证据的,你之前在哪个墙上画画,我得去看看。
海边。
为什么在那画画。
自由吧,可能,他从画布上退出来,离的稍远一点,是这个样子吗,时间比较仓促,细节可能——
他还要说,但是我打断了他。
谢谢,我说,是他。
沈翊很期待圣诞节,他自己没有说过,但我感受的出来。所以当我提议去小镇上买一些装饰品回来的时候,他欣然的答应了。
他在小店铺里买了很多原材料,回来之后他就坐在他房间里那张波西米亚风格的地毯上。那张地毯很大,从他卧室的房门一直延伸到他床边。地毯用的是最好的毛,厚厚软软的一层,光脚踩在上面也不会感到冷意,所以他和我都喜欢那张地毯。有时候外面太冷,我们就坐在这张地毯上,旁边的矮桌上放一些热红酒和松饼,看着窗外洋洋洒洒的大雪,一个下午就过去了。
沈翊想自己亲手做圣诞的装饰品。
他先用笔在木板上,比着尺子画出一个大概的轮廓,再用剪刀把它们剪下来,仔细的缝合在一起。
他为装饰圣诞树,已经耗时太久。我问他为什么不去买成品,要省事的多。
他当时正在把那个星星的两部分缝在一起。
这个星星他做的最为认真,他说要放在圣诞树的最顶端,要先把五角星的几个边全都严丝合缝缝在一起,然后再刷上一层他刚买回来的金粉。
他说不要,他偏要自己动手来。
我无法,又问他,每年都在一个地方过圣诞节吗。
他搬来一个椅子,踩在上面,说,不一定,去年是在维也纳过的,我一个朋友邀请我去过圣诞节。
他重心开始不稳,我扶着椅子和他的腿,问,男性朋友吗。
不是,我的一个师妹。
当时有什么感觉。
他好不容易伸着手把星星挂了上去,现在在调整那个星星的位置,整个人几乎要埋进树里,声音也闷闷的,说,没什么感觉,当时太冷了,我喝了好大一杯热红酒也还是觉得冷。
我想到他不算太好的酒量,笑着说,那你没有醉。
他听到这话瞪了我一眼,说,有一点吧,所以我师妹又给我买了一个热狗。
我挑了下眉毛,问好吃吗。
他终于把那个星星挂好,从椅子上撤下来,我扶着他说,慢点慢点。
想听真话吗。
我说,当然。
他凑过来悄悄地说,太腻了,所以我偷偷扔掉了。
我们都笑起来。
到了晚上,开始有人往外走去。我问沈翊那是什么。
沈翊拉开窗帘看了看外面,说,篝火晚会,跟你提过的,要开始了。
这个时候隔壁传来动静,沈翊去开门,发现是劳拉。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劳拉。她个子很高,有一头棕色的头发,眼睛大大的,像会说话一样。
她对沈翊说的是德语,看样子是想让沈翊和她一起去篝火晚会。沈翊本想拒绝,但没等沈翊说话,她就率先拉走了沈翊,又对着屋内的我说了一句。我只来得及抓起门口衣柜的衣服,就跟着出了门。
我喊到,沈翊,围巾!
篝火晚会在小镇的市中心,离我们住的房子不算太晚,我们到的时候广场上已经聚了很多的人,大多是小镇上的居民,也有一些来此度假的游客。
中央的一圈是一些自发形成的乐队,沈翊指着其中一个拉手风琴的男人,对我说,那个就是劳拉的爱人,昨天刚刚回来。
整点的钟声敲响,原本正在谈论的人们安静下来,全场的目光都忽然集中在了坐在中央的鼓手身上。
沈翊拉了拉我的袖子,让我弯下腰,然后他贴在我的耳边说,跑!
鼓手开始打鼓,鼓声急凑紧张,我们身边的人都开始快速的跑起来,没有规律的,朝着各个方向跑了起来,我和沈翊就在这个时候被冲散了。
随后鼓声停止,换成了悠扬的手风琴,我和身边的一个人结成了暂时的朋友,等看清楚我才发现原来是劳拉,她显然也认出了我,朝我微微一笑后就不再多说,随着音乐跳起舞来。
我们在原地旋转,先上一步,随后在退一步,余光之中我看见沈翊就在我的不远处,他正在和一个年轻的女生跳舞,两个人有说有笑。
音乐再次变调的时候,劳拉和我做了礼之后,就分开了。我身旁的人又一次都散去,随后在音乐的节奏驱使下,又和周围的人结成了舞伴,只剩下一个我。
这个时候我听到身后有人在大声的喊,回头!
我转过身,看到沈翊正站在我身后,他的后面是正在燃烧的篝火,显得异常明亮,所以即使在黑夜里我也能清楚的看见沈翊的脸,他戴着我出门的时候拿起的那条围巾,脸颊因为运动而变得飘着朵红。
他朝我走进,然后伸出一只手,手心朝下,说,跳个舞吗,杜警官。
我答应了。
我轻轻握住了他的手。沈翊的手不像一般男人的手,他的手很小很软,是温凉的,但是在他的指关节我摸到两个突起,我知道那是他因为常年绘画所留下来的茧子。
我和他身高相差很多,起先跳舞的时候我总是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步伐,会时不时踩到他的脚。
我低头看着他,说,你不应该穿平底鞋。
是你太高了,他不服气的抬头看我。
这支曲子很长,我们跳了很久都没有结束。我把右手微微举高,让沈翊在原地转了个圈,然后自然的搂住他的腰,开始下一个八拍。
沈翊仰着头问我,舞跳的不错,之前经常跳吗。
我说,这是我第一次和别人跳舞。
他神色忽然变得有些奇怪,但是还未等我问他,手风琴的调子再一次变化。
沈翊说,准备好了吗,杜警官。
什么。
奔跑。
我后来才明白他什么意思。第三次鼓点响起的时候,所有人都开始冲向中心的篝火,人们事先没有沟通,但是这已经看起来是约定俗成的规矩。
我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就全都是由沈翊带着我,他把速度控制的很好,我可以很轻松的跟上,又不至于被其他的人挤到。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最后我们冲到了几乎是第一排的位置,在我们的前面就是熊熊燃烧的篝火。在我们跳舞的时候,一直有人在向其中添加木柴,所以它一直没能熄灭。
零点钟声响起的时候,人们握住左右两侧人的手,一同举向空中。
沈翊和我握着的手一直没有松开,他抬头看着我,眼睛里除了燃烧的篝火余光,还有一个笑着的我。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到的家,只觉得大概已经很晚了,天边开始有太阳升起。
我正要推开房门的时候,他忽然停住,就像我第一天遇见他的那样站在楼梯的拐角处,认真的叫我的名字。
那时候我忽然意识到这好像是他第一次叫我杜城。
我呆呆的应了一声。
他笑了,眼睛弯弯的,几缕头发散下来,挡住他一半的眼睛,然后他说,圣诞快乐。末了他又补上一句,明天见。
然后他转身就要上楼,那个时候我忽然拉住了他,说,沈翊,我想亲你。
沈翊的眼睛很好看,我从认识他第一天就知道。
现在我撑在他的身上,说,你的眼睛——
但忽然间窗外像是有什么东西砸到地面上的声音,紧接着是劳拉带有怒气的声音在隔壁响起,我去看才发现是雪压断了劳拉家的那棵树的树枝。
沈翊还在侧脸看着窗外,嘴角带着他一贯的笑,说,春天要来了。
后半夜忽然又下起雪来,我和沈翊都不知道。清晨我打开房门的时候,透过薄薄的一层纱才看见街道又是被一层厚厚的雪盖住。
沈翊晚一步比我下楼,隔着我看到外面的街道才反应过来,在我身后说,别开门!猫会跑出去!
但是晓玄已经先一步窜了出去。
晓玄不怕雪,它很喜欢雪,一碰到门口的雪它就陷了下去,我和沈翊两个人找了好久才把它从角落里翻出来。
沈翊说这可能是今年最后一场雪了。
下午我和沈翊出门,他说有一些东西要买。
圣诞过后小镇上更安静,我们走在路上,脚下踩着软绵绵的雪。雪层太厚,稍不留心就会崴到脚,因此我们一路上都牵着手,互相借着力向前走。
格林德沃交通不便,人们出行大多依靠步行或者自行车,私家车成为了很次要的出行方式。走了很久我们才在角落里发现了一辆小型轿车。因为稀少,所以更加受到人们的关注。
因为前夜的暴雪,车上面已经落了厚厚的一层雪,看起来很像是做甜品时涂的厚厚的糖霜。
沈翊带着我走了过去,看到上面已经被孩子用手画了各种图案,几乎堆满了整个车面。
他脱下手套,想了想,最后用手在上面很认真的一个大头像。
他推开后,我凑上前,发现他画的是我,我想了想,在他画的头像旁边也画了一个他,最后还恶趣味的用了个大大的爱心把我们两个的头像圈了起来。
我抬头时,沈翊已经走开,在不远处蹦蹦跳跳,前脚迈出去,后脚就踩上来,两条腿别着走。
沈翊最后买了棵树苗回来。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品种,小小的一盆抱在怀里,现在是冬季,树苗还没有发芽,光秃秃的一截插在土里也看不出来什么名堂。
但是沈翊对这个树苗宝贝的很,他不让碰,自己亲自翻土,把树苗种在院子里,从二楼的窗户可以看的一清二楚。
他说当地人说,有这个树可以让时间变的更慢一些。
我笑着说他,封建迷信不可取。
之后多半下午的时候,沈翊会和我坐在走廊上,搬一个小火炉在我们两个的中间,腿上再搭两条毯子。
我看毯子的样子很别致,问他是在哪里买的。
他盯着那毯子看了很久,才想起来是他去年在布鲁塞尔买来的,然后他递给我一块松饼。
我后来爱上了当地的松饼。
沈翊第一次拿给我热红酒的那天,他还拿了些松饼给我,说当地的吃法是两个搭配一起品尝,才味道最佳。
松饼是小镇上有名的美食,据说每天排队想要购买的人能从第一个街道排到第二个街道,只是奈何出摊的时间很短。沈翊前些天特意跑出去买了些回来,他没有事先告诉我,我上楼找他的时候才知道他已经出门去。
听小镇上的人说,松饼摊每天只营业到下午两点。沈翊那天早早的就出去了,下午回来的时候,鼻子和脸颊都被冻的通红。
松饼确实很美味,他刚刚拆开包装的时候,我已经能闻到里面浓浓的奶香味,咬一口又很酥脆,仔细品尝之后才有梅子和坚果的香味。
过了些时候,竟然真跑来几只棕色的松鼠,再然后还有一只灰色的,围在我脚边,想捡起地上的碎屑。我起先没有在意,后来松鼠胆子大了起来,开始顺着我的裤腿向上爬,我掰下来几块松饼喂给它们。
你可以摸摸它,沈翊说。
我伸出一只手,摸了摸那只灰色的松鼠,它啃食松饼的动作停住,我又递给它一半。
沈翊问,什么感觉。
凉凉的,很滑。
还有什么感觉。
生命在流淌。
沈翊喝了一口热红酒,脸颊因为酒精的作用变得红润。他说,你现在也是个艺术家了。
圣诞过后一个星期左右,劳拉的爱人又要离开,他们在门口告别,
他们告别的时候我正在院子里看那棵树苗,它现在已经有了长高的趋势,一些细小的枝也逐渐抽出来,不再像之前那样光秃秃的。
劳拉和她的爱人在门口说了很久的话,随后爱人坐上车,彻底离开。劳拉一直在看着,直到那辆车彻底消失在视线里,她才回去。
我回去的时候,看到沈翊正站在门廊上,面色凝重。他看到我转过身来,很快就换了个表情,然后用他平时的那种语调问我,晚上想吃什么。
我在格林德沃的最后几天已经不再下雪,天气渐渐开始变的暖和起来,沈翊先前种在院子里的那棵树苗也有了抽芽的迹象。
树苗抽芽,是我先发现的,我当时正在给它修建旁枝,手里拿着把剪刀。沈翊知道后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默默的把那些绿芽全部揪掉。
有一天晚上我们躺在一起,这几天沈翊已经不常用壁炉了,有时候在身上盖一条稍后的毯子就可以。
我对他说,沈翊,你之后想做什么。
继续去旅游吧。
想去哪里。
他想了想,说,去非洲吧。
我笑了,为什么想去那里。
瑞士太冷了。
他正在逗猫,晓玄被他抱在怀里换了好几个姿势。我问他,沈翊,你想不想来警局工作,我们正好需要一个画像师,这样我们还可以在一起。
他逗猫的动作慢了一秒,但紧接着他说,算了吧,你不可能不做警察,我不可能不属于艺术和自由。
我沉默,他忽然站起来,说,走吧。
我诧异,问他去哪里。
他摆摆手,说不知道。
他最终带着我去了巴克普湖,村庄附近的一个小湖。因为是冬季,湖面上已经结了冰,有的地方还盖着厚厚的一层雪。
他先我一步跨上冰面,两只脚小心翼翼的踩在前面,然后再用力的跺一下,最后他才把整个人的重心移过去。他很熟练,没用很久的功夫就走到湖中央,这个时候才想起来回头看看我。他见我还在原地,又折回来,带着我往湖中心走。
我身体很僵硬,重心又高,他带我走的很吃力,就打趣道,你不是警察,身手就这样子。
我拉着他的手,反驳说,我之前没上过冰。
他用一只手拉着我,另一只手在身旁摇摆,试图找到平衡。听到我反驳他,他头也不回的说,我那个地方也没有雪或者冰,在瑞士是第一次见到。
那你是怎么学会的,我问。
但是他没有回我。到了湖中央,他转过身面对着我站着,两只手都拉住我,说,别紧张,我会拉住你的。
然后他开始带着我在冰面上滑动。开始的时候我们走的很慢,他走一步,我跟着他走一步,每一步都踩在他的脚印上,后来我逐渐熟练,有时都会比他快上一些。
你学的很快,他抬起头看着我说。
他抬头的时候,头顶的头发蹭到我的脖子,我下意识躲了一下,重心开始不稳,带着他也开始左右晃动,于是最后我们两个一起向后摔在冰面上,他扑在我身上,两只手撑在我身侧。
我手枕在脑后,问他,你觉得我滑的如何。
他从我身上翻了下来,侧着躺在我的腹部,问我,你真想知道。
我点点头,说是。
他闭着眼,像是在脑海里回顾了一下,然后才缓缓的说,不错,你掌握的不错,末了他又补上一句,不愧是警察。
没有镜子,我也知道自己的动作肯定很拙劣,所以我半信半疑的问,真的吗,我想听真话。
他这次没忍住,直接笑了出来,说,逗你的。
然后他随手从身边的地上抓起来一把雪,举到我的面前,再张开手掌,那些雪就从他的掌心纷纷掉落,慢慢的落在我的脸上,落在我的眉梢,落在我的鼻梁。我吹了一口气,把那些雪都吹到他那里,他坐起来,把头发上的雪都抖掉,然后就躺下来,静静的看着天空,不说话。
我看他许久没有说话,又问他,在想什么。
他一直闭着眼睛,很久也没有说话,我就默默的等待。
你听到了吗,他问。
我怔住,问,听到什么。
他还是没睁开眼睛,只是轻轻的把问题又重复了一遍,说,你听到了吗,声音。
我学着他那样闭上了眼睛,然后听到他在旁边说话,他的语调不紧不慢,就像他平时那样,他说,大自然在呼吸。
我们出发的时候太阳还未升起,空气了除了黑暗还有一层,现在雾散去,我看到旁白的冰面上有着一个洞。
沈翊说,这里的湖面上经常会有冰洞。冬季的时候,这里会有钓鱼比赛,看谁能先钓上来鱼,就用最原始的道具,几根木棍,一小块肉。
真的能钓上来鱼,我问。
基本不能,沈翊笑了,他从旁边又搓起一小块雪,放在掌心捏成雪团,然后扔进那个洞里,扑通一声,雪团就沉了下去。
所以后来比赛就废弃了,但是冰冻可能还会存在下来。年轻人会跳进去,看谁能在水下呆的时间更长。
赢了有什么奖励。
他盯着那个冰洞,想了想,说,我不知道。
然后他站起来,用脚去踢旁边的雪。过了一会,他突然叫我,杜城,你不是想知道我怎么学会滑冰的么。
我转过头去看他。
然后他跳了下去。
沈翊从冰洞回来之后,就开始发烧。烧的不高,但是整个人没什么精神。
他跳进去的时候,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我们两个人穿的衣服很厚,冰洞的口又太小,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拖上来。
他生了病,胃口变得也很不好,我想办法给他煮了粥。他裹着被子坐在床上,接过粥,勺子舀了几下,然后他把那碗粥放在了一旁。
我问他,怎么了,没胃口吗。
他看着我,眼睛囧囧有神,说,杜城,我应该给你画幅画。
那幅画沈翊画了很久。
他把线稿涂涂改改很多次才开始勾线,开始勾线之后又经常停顿,画几笔就要停下来想一想,到最后笔触不够流畅,他又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极高的人,于是只得全部重新来过。
我问他,画不出来吗。
有时候我希望我永远画不完它,有时候我又希望下一秒就可以完成,他叹口气,放下画笔,说,出去走走吧。
这个时候最冷的时候已经过去,我们没有再穿之前的羽绒服和棉服,换上了稍简便一些的冲锋衣。我们顺着以前经常走过的小路,一路上山,看到路两侧的积雪已经开始融化,露出下面棕色的地表。我们一直走,走到曾经坐过的那个山丘,沈翊站在山坡的最前面,他还想往前,但被我拉住。
他站在那里,最后弯腰从雪里翻出一颗小石子,握在手心里颠了颠,然后用力的扔下了山坡。我们没有说话,周围还是很静,偶尔天空中传来几声悠扬嘹亮的鸟鸣声。过了一小会,才终于听见下面传来一声微弱的声响。
沈翊说,他声音很小,我站在他旁边都几乎听不清楚,十七秒。
然后他转过头来看着我,说,十七秒可以做什么,足够我爱上一个人吗。
可以接个吻。
然后我轻轻的吻了他。
我们在那个山丘上坐了很久,期间很少说话,天蒙蒙亮的时候我们才起身回去。
路上的时候,他对我说,我想好接下来要去哪里了,莱斯波斯岛。
这是哪里。
在北爱琴海,离希腊很近,那里阳光也很好。
为什么想去那里。
他双手垂在身体两侧,说,欧律狄克去世以后,俄耳浦斯心灰意冷,后来因为对酒神大不敬,被酒神的追随者狂女撕碎死去,头颅顺着洋流漂到了莱斯波斯岛附近,被那里的居民埋葬。
走到后半程,我跟在他身后,我说,沈翊,其实你可以和我一起走,你知道的。
他没有回头。
我开始收拾行李的时候,沈翊画完了画。
你画完了,我看着客厅里放着的油画,对他说。
事实上沈翊画了很多幅画。
第一次见面我站在客厅,我在院子里扫雪最后被砸了一身的雪,他在做热红酒时偷偷吃糖的我,圣诞前夜那晚跳舞的我,一起躺在冰面上说听到了呼吸声音,还有撑在他身上说他眼睛好看的样子,全都被他画了下来。
我问,你要都送给我吗。
但他不理我,把所有的画都堆在一起,大大小小的画堆在一起,足有半个人高。他在劳拉那里借了一桶汽油,淋在那些画上面,最后一把火点燃。
我吃了一惊,问他这是做什么。
他不说话,静静的看着火焰逐渐吞没画布,最后从上面挑出一幅烧了大半的画,上面的人脸已经看不出来,只剩下两只眼睛还完整。
他说,你觉得我的眼睛好看,我把它送给你。
最后一个晚上我们靠在一起,沈翊忽然提议看电影。
我看到他又打开了那部《燃烧女子的肖像》,说,你故意的。
那你可不要睡着了。
这次不会了。
电影很长,要两个小时左右,快要结束的时候,他按了暂停,问我,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结果,她会回头吗。
我正要回答,但这个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声响,好大的一声,像是什么断裂的声音,晓玄本来正窝在那窗边睡觉,下面枕着的还是我们一起从古着店淘回来的布料。它听到这个声响,腾的一下从窝里站起来,冲着窗外哈了几下,然后就跑到另一侧去了。
我跪在沙发上,伸手拨开窗帘,看到窗外的那棵树,它上面的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全都落了下来,正好砸在下面的信箱上面,所以铁皮才发出了响声。
沈翊当时种下的那棵树现在全都是嫩绿色,和街道上面的大多数其他植物一样。沈翊后来已经不再执着于把它的嫩芽掐下来,他开始给它们浇水,隔十天浇一次,偶尔还会给它修建旁枝。
沈翊肯定也是看见了窗外滑落的雪,他很平静的说,春天来了。
我又坐回来。
想到刚才他问的问题,我想了想,最后只能说,我觉得会,那你呢,你怎么看。
他侧着身子坐在沙发上,一只手撑着头,另一只手自然的垂在腿上。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把壁炉点了起来,热气映的他脸颊红红的,就像圣诞前夜那晚,我们在篝火前那样。
他把电影关掉,然后头向后靠在沙发上,像他往常一样,笑的很温柔。
他说,我也不知道。
然后这便也结束了。
《春风沉醉的夜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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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自博尔赫斯 《恩底弥翁在拉特莫斯山上》
想要红蓝 想要评论
希望大家喜欢
收录在本子《玫瑰少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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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最坏罪名,叫太易动情。⑴
小镇的天总是这样子,灰蒙蒙得像冬天床铺上的一团被子。
lex坐在火车上靠窗的那一侧,睁着眼睛看了一会外面的天,忽然觉得很像当年老番茄给他看过的内蒙古的那种天空,带着压迫感的穹顶离人很近,下方是一大片无边无际的草原随着劲风起起伏伏。所以那个时候lex总以为他只要抬起脚就能摸到那些云。
眼睛开始发酸,lex把视线收回来。这次他看到自己的脸倒映在车窗上,眉眼间就是小镇后面的那一片山。
那片地方他和老番茄两个人经常去。lex记得那里有一眼很清澈的泉水,夏天的时候老番茄经常把西瓜放在水里面冻上,过些时间再拿出来,这样瓜肉吃起来就冰冰甜甜。或者某个周五的晚上,他们就跑上山,在身下铺一层草席,躺在上面数星星看月亮。老番茄手里会拿一个扇子,慢悠悠地扇着风。lex总觉得他扇的不够快,就抢过来扇的飞快,最后自己出了一身汗,反而更热了。
但是他在这里失去了他的父亲,他和老番茄两个人最终也没能在一起,当年老番茄是否喜欢他他也无从得知,所以他开始讨厌小镇。父亲去世后,他谁也没有告诉,和母亲两个人就离开了小镇。
这次如果不是因为母亲去世,lex觉得他不会再回来了。
回小镇的火车要过很多的桥,翻很多的山和隧道,穿过的隧道的时候,他母亲告诉他,隧道开发不易,要知道工人的辛苦。所以他过去总用这个理由搪塞他的母亲,说交通不便,不方便回来。
但是火车穿过隧道的时候有光。老番茄后来告诉他,看到光的时候悄悄许愿,也许可以心想事成。
lex相信了。
也是老番茄教给他玩“猜火车”,古老的苏格兰游戏。
过去他们还在上学的时候,有时候下学早,他们就找一个最近的隧道。他们跨过陈旧的铁轨,有时候正午的太阳照在铁轨上,他们的双脚踩在铁轨上的时候,脚底都在发烫。然后老番茄先跃上空旷的月台,转身把他拉上去。他们一起坐在站台上,脚下就是石粒和泥土混合成的车道,一起望着那条延伸向大地尽头的轨道,猜测下一班火车经过的时间和驶向的方向。
他们一开始的赌注还只是一包辣条,那个年代所有孩子都喜欢的东西,后来变成一瓶汽水,一包麦丽素。赌注越来越大,他们想赢的胜负欲也越来越大,到最后两个人都铆着劲在对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琢磨。
老番茄跑到火车枢纽站查了所有列车的班次和时间,所以总的下来,lex赢的少,输得多,送给老番茄的汽水瓶盖都攒成了一座小山。
lex当时并不知道,后来过了很久他们早就不玩这个游戏的时候,老番茄的死党某幻才把事情的黑幕告诉他。
lex瞠目结舌,跑去质问老番茄。老番茄看事情败露,只好把攒下来的汽水瓶盖做成了一个装饰画,送给了lex,被他放在他家里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可能早已经落了土。
回来的事情,lex只告诉了花少北。
当年lex离开的时候,谁也没有告诉,所以他和花少北已经很久不联系了。对方第一次接到他电话的时候,没有认出他,硬邦邦问他是谁。
lex苦笑一声,“我是lex。”
然后对方才想起来,在电话那头大惊小怪,问他这么多年都在哪里。
lex说,“出去呆了几年而已。”
那头花少北还在咋咋唬唬,这边lex却在想,是啊,他离开太久了,所以他被遗忘,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火车准时到站。
还没彻底进站的时候,lex就看到站台上的花少北,看起来和当年的他相差不大,说不出来是胖了还是瘦了,又或者根本没有变化。
花少北大声喊,“老蕾老蕾!这里!”
lex挥挥手,示意他看到了花少北。他随着人群一起下车,把手里一半的行李交给花少北,但是就在他往前走的时候,一个年轻人正好从他的前面横穿过去。
和lex差不多的身高,也带一个渔夫帽,穿一身简单的短袖休闲裤,看得出来下面是锻练有素的好身材,虽然戴了口罩但是也能看见那个人卓越的下巴。
lex一下愣在那,下意识觉得那是老番茄。刚想喊他名字的时候,一旁停着的另一辆列车的车门恰好开了,从上面涌下来更多的人,一下就把他们都淹没了,lex怎么努力地抬头看,都看不到那个年轻人的影子了。
走在前面的花少北看他没有赶上来,回过身来问他,“怎么了,看什么呢?”
lex甩甩头,觉得自己是痴人做梦了,说,“没什么,走吧。”
花少北接着刚才的话说,“哎一会吃个饭吧,我订了位置。”
lex被他带着往前走,但是还是止不住的回头看。
一切都是因为一朵玫瑰。
lex第一次见老番茄的时候,他正好被老师罚去放学后打扫阶梯教室。周五下午是全校的社团活动时间,而戏剧社的活动地点就在阶梯教室。他到阶梯教室的时候,正好听到戏剧社的老师在讲解。
“《等待戈多》的主旨具有荒诞的美学特征,世界是不可理喻的,荒诞的,毫无意义的,人与世界是无法沟通的,人在无意义中耗尽自己的生命。”
《等待戈多》这个戏剧他也知道,两个流浪汉苦等“戈多”的故事,而“戈多”不来的情节,就暗示人生是一场无尽无望的等待。
lex一边打扫卫生,一边偷听里面老师的话,心里还在不住地吐槽,现实生活里哪来这么多荒诞的故事。
lex心里不服老师的处置,就故意把地拖得很滑很湿。地面的水他看见了也不擦,就故意等着它自然风干,自己拿出来耳机藏在厚厚的头发下面听歌。
这个时候从走廊那头跑来一个人,怀里抱着一大束玫瑰花,lex当时耳朵里戴着耳机,他还没看清那个人长相的时候对方就已经跑近。
lex还来不及出声阻止,对方就已经踩上了他刚刚擦完的地。
于是不可避免的对方摔倒,怀里的玫瑰花砸在了lex的身上,那些红色的花瓣就纷纷扬扬的飘下来,像下了一场雨。
lex就在那些正在掉落的花瓣之间看到了老番茄惊讶的脸。
小镇看起来和当年lex离开没有什么区别。
房子和房子之间的距离很窄,有些路要侧着身子吸着肚子才能走过去。头上挂着的不是昏黄的灯就是没晾干的衣服,lex小时候经常分不清滴在脸上的水到底是下的雨还是衣服上的水。中间给行人走的路是用的鹅卵石铺的,所以拖着行李箱走在上面的时候,一下一下的声音格外明显。
lex后来去的那个城市地面都换成了现代化的沥青,所以时隔多年,走在小镇的路上面,那些石头还是会硌得脚底板生疼。
从前他们放学后,老番茄和某幻会约着去打球,lex就拉着花少北跟在他们后面。去球场要走很远的路,lex没有穿厚底的球鞋,脚下很快就磨出水泡。
他不敢声张,怕父母看出端倪,就在脚上垫了很厚的一层垫子。某天上学的时候他们几个人站在一起,花少北上下看了看他,大声地问,“老蕾你是不是穿内增高了!”
lex当时只想去捂他的嘴。
路两旁就是各式的店铺,他们来的时间早了,所以开门的饭馆没有多少,花少北就带着他去了自己打工的那家店。
花少北和家里的关系还是不太好,早早的就跑出来打工。他先是在一个网吧给人看机子,后来又找了第二份工作。
lex握紧了杯子,故作轻松的问,“那,老番茄,他怎么样?”
花少北向来是个直来直去的人,“挺好的,他现在是个作家,有点名气了。”
“你离开之后,他拿到了一个外省名牌大学的保送资格,但是他就是不肯,说什么也不肯。老师劝了他很久,父母也做功课。”
“等了好几年,也不知道在等什么。”说到这里,花少北若有若无的瞟了一眼lex,又接着说,“也就前几年的时候吧,忽然就想通了,第二天就走了。”
“那你和他还有联系吗?”
“前几年联系还多一些,过年的时候他会回来,这一两年少了。”花少北忽然想起了什么,从口袋里拿出来一张纸,递到lex面前,说,“这个是老番茄新的联系方式,我觉得你可能会用得上。”
花少北和lex住的地方并不在一个方向,他们在最后一个路口道了别。lex看着他走远的背影,又想起了今天白天在车站看到的那个人。
他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老番茄,但他想,即使是,又能如何。
过去他们是同学,他可以毫无顾忌的叫对方“阿茄”。但现在呢,他们这么多年没联系过了,所以叫哪个都不合适,哪个都说不出口。
那不如不叫了。
回到家后,他脱下鞋子,放在一旁的鞋柜里。
鞋柜表面有很多坑坑洼洼的印子,以前lex每天都住在这里还看不太出来,现在这么多年前过去了,那些坑洞上面都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原本的棕色也变成了灰色。lex摸了一把,想不起来哪些是他小时候淘气的时候划的,哪些又是他母亲或者父亲弄的,索性就上了楼。
lex如今不是从前那个十几岁的小孩了,他的肩比以前宽,手脚也比从前大。小时候他衡量自己长高的办法就是把自己和家里最高的父亲做比较,他记得父亲去世前自己才刚刚长到父亲的胸口,现在他倒真的很想知道,自己和父亲到底谁更高一些。
他走在楼梯上每一步都很小心,因为每一步踩下,脚下的楼梯都会嘎吱作响。
一层和二层中间有一个半层,旁边是一扇推不开的窗户,lex小时候就总喜欢尝试去推开那扇“窗户”,长大后就喜欢站在那里,一开始是看楼下的人来人往,后来碰巧发现这是老番茄回家的必经之路。
有时候老番茄和某幻不去打球,lex就会催着花少北赶紧回家。平日里不擅长运动的人这时候也能走的飞快,他总能先老番茄一步回到家,到了家之后把鞋踢掉就“噔噔噔”跑上楼,蹲在那个半层那里等着老番茄路过。
花少北临走前塞给他一张纸条,lex拿着那张纸条,坐在了墙角的懒人沙发上面。他记得这沙发是他参加学校组织的一个活动赢回来的,搬回来的时候是老番茄帮忙一起的,搬回来之后他就很喜欢。
但是这家里是真的很久都没有人回来过了,上面积了很厚的一层土,但他没有扫去,想从里面嗅到有关过去的蛛丝马迹,但他最终只闻到厚厚的土味,那些已经过去的时间都过去了。
以前周末的时候,他经常会让老番茄到家里。
花少北写的字一如既往的不好认,lex花上了很多时间才能勉强辨认出来他写的哪些是英语,哪些又是数字。花少北在纸上面分了很多行,分别写了很多种可以联系到老番茄的方式。
好像生怕担心他联系不到老番茄一样。
lex往下坐了坐,整个人缩在沙发里。
记得之前还在念书的时候,周末老番茄经常会过来,找他写作业,或者找他打游戏,总之他总有借口过来。他们坐在书桌的两边,但lex总被各种各样的事情所分心。
有时候是从邻居家跑来的小猫。他们这里的房子搭建的近,房檐挨着房檐,邻居家养的那只猫就会偷偷跑过来,蹲在他的窗户前,舔着自己的爪子。
lex会偷偷把窗户打开,放一些火腿肠在它的前面,时间久了之后,那猫竟然愈发胖了起来。
有时候lex放学路过邻居的门口,那只猫正蹲在那里,看到他路口就缠上来蹭他的裤腿,lex会抓一把猫鼓起来的肚子,骂它,胖猫。
但是全然不顾罪魁祸首就是自己。
lex拿着那张纸条看了半天,阳光下面那张纸的化学纤维被他看的一清二楚,可是他早就没有动力或者勇气再去问问当年老番茄是怎么想的。
电话打通说什么呢,说,嘿,很多年以前我喜欢过你呀。
早就过去的事情,他自己都有些记不清了,更可况了老番茄呢。
lex从懒人沙发上滑下来,趴在床角,看到窗外他曾经养过的那棵树。
他们这小镇里的树大多都是千篇一律的橡树,夏天的时候lex喜欢躺在那些树的下面,穿一个老头衫,嘴里叼一个旺旺脆冰冰。
但是只有这一个不一样。
lex看到它的时候,它还很小,才刚刚发芽,藏在他楼下的泥土里。
但是lex一眼就看到了它。
他当时以为是误打误撞落下来的种子,然后就落地生了根,所以他欢天喜地的把这个还看不出来是什么品种的小树苗当成了自己的树,每天放学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浇水,检查他的叶子。
直到有一天,那株小树苗忽然就不见了。
取之而代的又是那种千篇一律的橡树。lex向周围邻居打听才知道,这一条街要进行整改,自己那个不成体统的小树苗被当成了“整改”的对象,今天他去上学之后,已经被拔掉了,原来的那个位置又栽上了一棵新的橡树。
他不是那个栽树的,也不是个乘凉的,他只是照顾了它一段时间,可他还是希望那株小树苗能长成参天大树。
他当时只是临时起意,不知道这树本来就不应该存在。
所以总是会有点遗憾。
但是谁又能来弥补他的遗憾。
清晨,lex正趴在窗户边上看广场上集市的时候,博爱打来电话。
小镇每周六都会有固定的集市,小时候lex最喜欢的就是每周的集市,他个子太小,就会被他父亲抱起来放在肩上,看父亲在摩肩擦踵的人群里挤来挤去,像池塘里的那些金鱼。
博爱问,“你那边在干什么,听起来挺热闹的。”
博爱是他后来才认识的朋友,为人圆滑,善于交友,lex和他玩得很好。
“周六有市集,”lex探出去半个身子,把手机举在空中,“听到了吗?”
“听到了听到了。”
“博爱,你还记得老番茄这个人吗?”
“记得啊,你暗恋过他,怎么了?”
“听说他现在好像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lex感叹一声,“果然成功的人做什么都会很成功。”
电话那头博爱笑了一声,“让我来搜搜看好吧。”
lex听到他那边轻轻敲击键盘的声音,静静等了一会,然后博爱发出一小阵惊呼。
lex问,“怎么了?”
博爱说,“这书名还整的洋文,我看不太懂。”
lex打趣他,“一看你就是没考过大学四六级,发过来我看看。”
趁着博爱拍照的功夫,lex自己也上网查了查老番茄的消息。他只是好奇,想知道老番茄这些年做过的所有事情,他不知道自己这么做的意义,但是他想做,所以他就做了,所以博爱总说他是个行动派。
老番茄这些年写的书大多都和金融有关系,唯独博爱找到的那本是个偏自传性质的书,题目叫做you had me at a rose。
lex知道这个说法最原始的版本应该是you had me at a hello,翻译过来就是一见钟情。
但是lex已经不想去深究老番茄当年和哪位姑娘有过一段美好的感情,所以他放下老番茄的书,转身去收拾家里的东西。
手机开外放音,博爱那边应该能听到他这里有窸窸窣窣的声音,问,“你又在干什么啊?”
lex把放在书桌下面最深处的一个箱子拖出来,浮土呛的他咳嗽起来,过了好一会才说,“在收拾东西啊,房子要卖掉了,东西也得收拾一下才行。”
博爱有些惊讶,“你不看老番茄的书吗?他可是你曾经暗恋的人哎!”
lex在这边翻了一个白眼,但是还没等他要说话,博爱忽然又笑起来,里面夹杂了一点不怀好意的意思,说,“万一,你不小心发现,他曾经喜欢过你,这可多伤心。”
说完他还自己加了一句,“哇这也太言情剧小说既视感了吧!”
lex又翻了个白眼,骂骂咧咧的,然后挂了电话。他把电话放下,看着手上的相册。
相册是他刚翻出来的,即使一直被放在箱子里,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相册的边角还是开始泛黄了。lex有些惋惜,但他也无可奈何,只好拿干净的抹布小心地擦了擦,然后翻开第一页,看到最上面的一张照片就是他和老番茄两个人,光着脚,裤脚卷上去,站在某个海边。
他们曾经去过一个海边。
当初为了还原《等待戈多》那部戏剧,戏剧社所有人扎在工作室已经很长时间了。老番茄当时是这部戏的主角,lex当时为了陪着他也跟着在工作室扎了很久。
有一幕戏是一个外景,描述的场景就是黄昏的时候,在乡间一棵树旁边,两个流浪汉苦等戈多的画面,基本要素早就已经确定好了,但是灯光和道具总是不能让所有人满意。
当时戏剧社分成了两个派别,一派认为现有的东西已经可以开始彩排了,另一派就总认为美中不足,于是两个派别发生了口角。
lex看着他们吵得不可开交,他本来也不是戏剧社的成员,索性走到一旁的角落里坐了下来。
老番茄看到他一个人在角落里坐着,就走到他身边,问他,“你在想什么?”
lex本来正在看手机,听到老番茄问他又把眼前的手机递给他,上面的帖子正是一片海。
他说,“我想看海了。”
老番茄静静地看了一会没说别的,然后坐在他身边鼓弄起自己的手机,过了一会,突然把手机举到他面前,那上面是两张车票的收据,对他说,“那我们走吧!”
lex有些震惊,“去哪里?”
“去看海。”
从他们那个小镇到最近海边做车要差不多只要一个小时,他们两个人在车上
坐在他们前面座位的是一个热爱吉他的小伙子,上车之后把琴谱摆在他面前的桌子上,小声的研究谱子。
老番茄和他静静地听了一会,然后老番茄突然走过去,问,“请问你的吉他可以借我弹一下吗?”
小伙子欣然答应。
老番茄请lex帮忙录像,他站在车厢里静静地想了一会,然后右手开始轻轻地拨动琴弦。
“In the middle of the night when i’m in this dream, it’s like a million little stars spelling out your name.”
lex当时没听懂,因为都是老番茄唱的都是他不太好的英语歌,但是他总觉得老番茄看的不是镜头,而是镜头后面的自己。
下了车之后,车站前面的广场上有很多的鸽子,lex身上带了些早上没吃完的面包。他蹲下来,把面包一小块一小块捏在手里,然后猛的撒出去。
老番茄站在他旁边,双手挡在自己的眼睛上,眯着眼睛看着不远处的海,说,“海风不大哎。”
老番茄看他半天不说话,转过头来又问他,“你觉得呢?”
但lex当时没在看海。
他当时相信老番茄不会喜欢自己,所以他总喜欢偷偷看老番茄,他看着老番茄的时候就是在看自己破败不堪的遗憾。
“我看到海鸥了。”他说。
所以lex总觉得有很多个瞬间,老番茄好像也是喜欢他的。只不过那些瞬间稍纵即逝,老番茄没声张,他没坚持,所以最后的结局就是不明不白。
周末的时候,花少北来他家里。
他看着门口贴着的售房广告,问,“还是想卖?”
lex沉默地收拾屋子,“嗯,没什么好留念的了。”
花少北和他两个人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才终于把东西都差不多清空打包好。整理之后,房间里空出来很大的地方,他和花少北两个人筋疲力尽地躺在客厅中央的地毯上。
lex一只手枕在脑后,另一只手放松的搭在身体上。
他转过头,看到正对着他的那扇小飘窗。木质的窗户框,米色的纱帘,旁边是他父亲用小刀刻出来的他的身高尺。
花少北从旁边收拾出来的杂物里抽出来一本书,看了眼标题,诧异地说,“《时间简史》,你还看这么深奥的书呢嗷!”
lex顶回去,“能比《等待戈多》更荒诞?”
花少北噎住,“那倒也是。”
lex瞪了他一眼,把他手里那本书又放回去。
读《时间简史》这本书,大概是lex这个坏学生做过最勇敢的事情。
他当时是无意间看到老番茄的课桌里放着这本书,偷偷记下来之后,就跑到书店,用自己过年攒下来的零花钱买了一本,带回家藏在枕头下面。
他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这本书藏起来,他父母如果知道他在看这种名著也会很高兴,但他就是执拗地藏起来,就像他当时也把喜欢老番茄这件事藏的严严实实。
他焦急地等了一天才终于等到夜晚来临。黑夜里他睡不着觉,他听到隔壁父母都陆续上了床,听到黑夜里他们低声交谈的声音,听到他们关灯终于进入梦乡,然后才敢偷偷地把书拿出来,小心翼翼地翻开第一页。
即使是简版,对于当时的他也是极其晦涩难懂。他粗略地把书翻了个大概,最后也只勉强记住了一个“平行世界”理论。
后来lex长大后也查过相关的资料,知道平行宇宙是否存在取决于时间轴是闭合的还是分散的。一个像DNA模型一样的图,就好比围绕着用来做实验的蚂蚁。
虽然这些东西lex都不懂,但他还是有些天真地想,如果真的有平行世界的存在,那个世界里,他和老番茄会是怎样的结局。
lex看着一旁花少北,忽然说,“花少北,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花少北已然有了困意,声音迷迷糊糊的,说,“什么事啊。”
lex看着屋顶,说,“我那天在车站,好像看见老番茄了。”
花少北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说,“哦,然后呢,他看见你了吗。”
“没有,我也只看到了他的背影。”
“老蕾,你当时没心动吗。”
lex苦笑一下,“怎么可能。”
“那为什么不去表白,说不准你俩就成了。他不喜欢你吗?你后来联系他了吗?”
lex不说话,花少北自顾自摇了摇头,叹气道,“你俩真的绝了啊。”
人一生会遇到无数的人,相处过十年八年的都有可能陌路,他们离彼此的世界已经远了,
很多事情模糊到就连lex自己都只能在回忆里仔细搜索才有影子,所以完全不需要诧异。
因为实在过去太久了。
花少北走的时候给他留了几包泡面。
这泡面是个挺小众的牌子,lex在别的地方都没见过。起初他不相信,找遍了大大小小的超市,结果一无所获。于是他开始去买外面那些他从没有吃过的泡面,但每次都是食不知味。
他第一次吃这个泡面还是在花少北的家里。
他去花少北的家里做客,饿了的时候花少北煮了泡面给他,但没想到那个泡面当时已经过期了,lex不知情还是吃了下去,没想到第二天老番茄话剧初演的时候他就拉肚子了。
老番茄要演的那个角色挺不好把控的,因为剧中的角色总需要放空,但又不是单纯意义的发呆,彩排的时候他就总是紧张,正式演出之前出了很多次错。
lex安慰他,说自己相信他,相信他一定可以做好。
老番茄跟他说,让他站在观众席的最后面,这样自己到了需要放空的时候,看到lex就不会紧张了。
花少北笑笑,说,“没在别的地方吃过吧,就知道你想吃这个了。”
lex捏了捏泡面的外包装,塑料的质感在他手里哗啦作响,说,“是啊,一回来就想吃了。”
花少北一连高深莫测的样子拍拍他的肩膀,“走了啊,给了你好几包,别一口气吃光了。”
lex也挥挥手,“知道啦。”
买房子的人很快找到了,也是小镇上的一对夫妇,一直想买个大房子。
来验过房之后,夫妇爽快地付了钱。lex心里不舍,但知道总有一天自己要同这些告别,他把钥匙给了夫妇,自己留了备用的一份。
父亲去世之后,他一个人跑到最边境的雪山去。那里终年有凛冽的寒风,和皑皑的白雪。
在半山腰的时候,他们那一队人停下来稍作休息。恰逢日落西山,余晖在雪山尖尖上逐渐消退,凛冽的寒风将他们包围。随行的当地人说这是新年后的第一次余晖,于是他同行的人都忍不住拿出手机来纪念拍照,
lex当时只觉得自己快被冻住了,一心只想赶紧回到大巴车上。
晚上他们生火取暖,lex坐在篝火边。随行的当地人坐在他旁边,问他在想什么。他们的向导长得很美,坐下来的时候,lex能闻到她身上那种干净而清爽的味道。
lex说,在想风雪什么时候能停,他想回家了。
向导对他说,他可以对山许个愿,告别之后再离开。
第二天他们再上路,一路冒着风雪,才终于到了山顶。
lex原本以为自己会来到山峰,来到他能到的最高的地方,在日照金山的时候朝着小镇的方向喊出那些让他刻苦铭心的名字,然后就彻底地释怀。
但事实是,他没有。
他没有他自己想的那么浪漫,看到美景不会落泪,也不会喊出那些人的名字。
他再看到日落金山的时候,竟然也觉得很美。
所以之前的事情,他都忘记了。
在小镇的最后一个晚上,博爱打来电话。
lex当时正在煮泡面,夹着手机没好气地说,“你晚上吃的什么?”
博爱被他问了个措手不及,愣在那里半天,然后才想起来,慢吞吞说了红烧茄子。
lex,“你是不是盐放多了?”
博爱,“昂是……不是,你什么意思?”
lex轻声“哼”了一下,说,“是不是闲?”
电话那头博爱停了两秒,然后挂了电话。
lex倒是也不着急,猜到他之后还会再打电话过来,把手机就静静放在一旁,果不其然博爱又打了过来。
lex接起来,问,“什么事?”
“我这几天看了老番茄写的那本书,就英文的那个。”
“老蕾,我想问你,老番茄他真的不喜欢你吗?”
lex把手中的毛巾放下,“干什么这么问?”
博爱那边说的犹犹豫豫,lex听他那边还有翻书的声音,“你说你当时觉得他不喜欢你,但是我觉得他,很喜欢你呢。”
“他专门在书的扉页写了一首诗,我给你念念哈。”
“我有一个哥们,总随意洒脱地着一件老头衫出门。他臂膀细长,目光如炬,还是一位动漫高手。他讲话像是在讲贯口,嗓音如同一位老叟。我的这位哥们,自称年长,却仍有一颗热忱的少年之心。他自诩市侩,却仍能看到充满灵气的热爱。愿他永远年轻,愿他周游世界,翱翔太宇。”
博爱念到这里停了两秒,然后问,“这难道说的不是你!?”
lex停了两秒,“可能吧。”
“那为什么你们不在一起呢。”
lex笑了一下,说,“不知道。可能缘分不够吧。”
毕竟不知所措的年纪里,什么都不尽如人意。
博爱觉得他说的也有道理,也不想再去追究陈年的事情,最后问,“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lex环顾了一下曾经的房子,说,“过几天吧,明天把房子交给人家我就回去了。”
“好吧,那新年快乐。”
这个场景有些熟悉,lex觉得自己经历过,但是他忘了很多事,记不清哪个人,在哪里,又或者什么时间对他说过类似的话。
最后他只说,“新年快乐。”
lex离开的时候,花少北去送他。
在车站上,花少北问他,“还回来吗?”
lex不说话,只盯着手上的车票。都是成年人,花少北明白他什么意思,拍拍他的肩膀,“那就保重,有缘再见。”
lex上车之后坐在了靠窗的位置。
车内广播响起的时候,耳机正好切到一首很陌生的歌曲。纯音乐的歌曲,lex听了一会没有什么印象,打开手机看到歌曲信息才想起来。
expericence,电影《妈咪》的主题曲。
当时电影上映的时候,还是他和老番茄一起去看的。他知道多兰一直是老番茄很欣赏的一位导演,所以他看到电影一上映,他就立马邀请了老番茄要不要一起去看。
老番茄当时还很惊讶,问,“你不是不看这种类型的电影吗?”
lex嘴硬,狡辩道,“我就是忽然想看了。”
lex以为自己要睡着的,按他以往的经验来看,这种慢节奏的文艺片十有八九他是要在电影院睡过去的。
但是那次他没有。他们进场之后坐下,等到快要开始的时候,lex旁边🈶又坐了一个人。那时候是冬天,大家都穿的厚厚的羽绒服。来的那个人又很胖,挤的lex只能向老番茄那边靠。
所以一整场他们的腿都靠在一起,手也是,lex有时候觉得自己稍稍一抬手就能碰到老番茄的手。
但是他没有,他小心翼翼地看完了一整场电影,一分钟都没有睡着过。
这是他唯一一部完整看完的文艺片。
experience,经历。
过去他很不喜欢这样慢节奏的歌曲,觉得这样的音乐在他那个年纪听有点过于成熟,但是这首主题曲他还是下载下来了,想着之后哪天可能凑巧和老番茄用同一个耳机听歌的时候,可以恰巧不经意的放到这首歌,然后他们就可以有更多的话题。
但是他那时候哪里想过他们之间没有以后了。
lex想,这是他最后一次回到小镇了,因为从此以后这里再也没有任何东西都让他牵挂,他卖掉房子的那一刻,他已经和他的过往告了别。
车内铃声响起,车门开始缓缓关闭。
车门关闭带起了一阵风,吹到了lex额前的刘海。
他是这两年才开始把刘海放下来的。
高中的时候,班上的男生已经开始懂得整理自己的发型,lex记得他们那时候会臭屁地买来发胶,每天早上出门前抓一把头发。
有次他的闹钟罢工,他比平时起晚了十几分钟的时间,没来得及做发型就火急火燎地冲出了教室。他脚下生风,踩在早读开始的时候进了班门。
他们当时正在学《关雎》,课代表带着一句一句念“关关雎鸠,在河之洲”,lex跟着念了两遍,然后就不省人事了。
再醒来时,老番茄正趴在他面前的桌子上,看到他醒过来微微向后退,又笑了一下,说,“你醒了呀。”
他后来有一段时间都没有梳刘海,花少北看到他这样还以为他从良转正了,可惜老番茄再也没有吹过他的刘海了。
父亲去世后他换掉了曾经用的手机和手机号。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的联系方式,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这次回来能联系到花少北都是他通过印象里的地址找过去的。
他犹豫再三,最终把电话打给了某幻。
某幻是老番茄高中时候的死党。接通电话的时候他肯定还没有睡醒,声音飘忽地问,“谁啊?”
lex说,“我,lex。”
电话那头沉默两秒,“哦,老蕾啊。有事么?”
lex抿了抿嘴,说,“我是想问你。”
“想问你——”
“老番茄,有没有跟你提到过我。”
电话那头某幻沉默了很久,然后说,“有过,很多。”
“说你今天刘海放下来了,明天又没有。说你喜欢看海,他就拉着你去了。说你总喜欢躲在你家的楼梯上偷偷看他路过。”
“更多的时候,他说你很可爱,说他喜欢你。”
“他喜欢你,整整他一个高中。”
于是lex终于想起来,他父亲去世的时候,正好是新年,他和老番茄分开。他陪着父亲在南京的医院,老番茄回了他的内蒙古。
半夜的时候他在手机上搓麻将,老番茄打来电话,问他的父亲情况如何。
lex说不太乐观,顺手扔出去一个东风。
老番茄想安慰他,却支支吾吾说不出来话。
于是lex本来很沉重的心情突然变得不错,说,“没关系,想不出来的话就不要硬说了,我明白你的意思。”
那头老番茄长舒了一口气,说“下次见面,我有话想对你说。”
“什么啊,搞这么神秘。”
“现在不能说”,老番茄忽然笑了一下,又接着说,“新年快乐,lex。”
但是信号忽然断了,电话里只剩一个忙音。lex再想打电话回去的时候,却怎么也打不通了。
他耸耸肩,又接着打麻将去了。一连几把都只抓到没用的红中,看起来就像是玫瑰的颜色。
他想着,等再见到老番茄的时候,可要好好问问对方到底要说什么。
但后来,他父亲去世。
再后来,他转学,跟着母亲去了别的城市,换掉了手机号。
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电话是他们唯一能联系到彼此的方式。
所以他一直不知道老番茄想说什么。
是,我想你,我喜欢你,还是,我爱你。
他都不知道。
但是都过去了。
他们已经错过了。
番外.
花少北有一天突然联系我,说lex过几天要回小镇了。
太久不听到身边的人提到这个名字了,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谁。
可是以前念书的时候我和某幻每天要提到他上百次。
花少北问我要回去吗。
我挂了电话。
念书的时候我参加了学校的戏剧社,拿到的第一个戏剧角色就是《等待戈多》的主角。
里面有一句很经典的台词。
开始是等待,后来发现等待成为了一种习惯。
我看网上很多人都对这句话念念不忘,当时我还不解,现在我才明白其中的心酸。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
而今识得愁滋味,欲说还休。
我想了想,还是去买了和lex回来同一天的车票。
那么多趟列车,不知道我们会不会碰上。
lex总说我们有缘,那就看看我们到底是不是真的有缘。
我买的是最早的一班列车。
下了车之后我就等到候车大厅里,想着一会如果真的见到lex要怎么说,是先简单地叙旧,还是直接开门见山地把当时新年我没说完的话告诉他。
但是还没等我想到,我就听到好像是花少北的声音响起。
我转过头去找,隐约好像看到一个很像lex的人,瘦瘦的高高的,人群之中我一眼就看到他,和之前念书一样,但是在我要叫住他的时候,旁边的列车先打开了车门,人群涌下来,把我和他都淹没了。
但是等人潮散去之后,我找不到lex了,花少北我也没有看到了。
有次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去翻我的空间,才发现最下面有一个被我忽视很久的问题。
提问者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人,看时间应该就是我念书的时候的问题,但是当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我没有看到。
但是我还是回答,有过,但早就放下了。
如果可以,我很想对他说,很遗憾没能留住你,但说真的,那时我真的超喜欢你。
希望他还能看到。
我第一次遇到lex的那天是个意外。他犯了错被老师罚去打扫卫生,我捧着花恰好路过。撞到他的时候,我听到他耳机里放着的歌。
告五人的《爱人错过》。
“我肯定在几百年前就说过爱你。只是你忘了,我也没记起。”
遇到lex的那天一切都很好,只是我遇见了他。
lex离开之后几年,我才也从小镇离开。我母亲不解,我周围的人也不明白小镇上的什么东西困住了我,只有一次我和某幻出去吃饭的时候,他问我当年为什么没有和lex表白。
他喝了两口酒就醉了,眼神迷离地看着我,但是在我说出答案之前,他就趴下了。
我一直很感激某幻,他知道我为什么不离开小镇,所以他从来不问我原因,但是他只是觉得我和lex有遗憾。
我也知道,但当时我真的不擅长表达,只会怯生生地喜欢他,或是任性地生闷气。
所以那个年纪里,我们只能错过了。
爱人就错过。
那就错过。
《玫瑰少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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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出自歌曲《无人之境》;
文章参考了一点电影《情书》的情节。
PS:出本看置顶
想要红蓝 想要评论
希望大家喜欢
美术生茄 x 偷渡者蕾
收录在本子《玫瑰少年》中
推荐BGM:all too well (10 mins) Taylor's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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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和责任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
La salade de melon au jambon cru et burrata est sans aucun doute un des grands classiques de la saison estivale ! Facile, rapide et délicieusement savoureuse, cette recette sucrée salée nécessite bien entendu d’avoir de bons produits sous la main pour un maximum de plaisir.
1. Couper le melon en deux puis l’épépiner à l’aide d’une cuillère à soupe. Le découper ensuite en quartiers ou en morceaux et retirer la peau.
2. Émietter grossièrement la burrata et la déposer dans une assiette creuse avec le melon.
3. Ajouter les tranches de jambon cru et quelques feuilles de menthe puis arroser le tout d’huile d’olive.
4. Pour terminer, saupoudrer la salade de melon de gomasio et servir immédiat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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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那时候梦是真的,遗憾也是。
01.
傍晚,我下楼去扔垃圾的时候,看见住在我楼下的那户人家已经有人回来了。
他屋里还是没开灯,事实上他这一层,我们这一栋楼,都很少有人开灯。即使有亮光的话,也很微弱,所以我觉得他们用的是蜡烛。
他没开灯,门却半掩着,走廊里摆着的小菜板上放着刚买回来的菜。我下楼的时候扫了一眼,看起来像是哪个馆子带回来的饭菜,看起来不太新鲜的样子。
我印象里他很少这么早就回来。大多数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躺在床上,能听到楼道里有人拖着疲惫的步伐走上来,一下,两下,脚底板擦着地面,最终停在我下面的那层,我正下方的位置。所以我搬来这里有一个月,也没见过他,连他是男是女,是哪国人也不知道。
但是我希望他是个中国人,这里中国人很少,我很孤独。
再上楼的时候,我看到他门口多了个人,坐在楼道里的小马扎上面。那个马扎原本是用来放杂物的,现在人坐在上面,东西就随意地放在地上。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吸烟,头靠着背后的栏杆上面,背佝偻着。
他吸烟和我在国内时候看到的那些人不太一样,他吸一口烟很慢,要好一会才吸一口,吸完之后手就突然垂下来,手指之间的火星也很小,楼道里风吹过的时候,那个火苗才大一些,明明灭灭地,像个在黑夜里的怪物,有着猩红色的双眼,庞大而丑陋的身躯,紧紧地盯着我。
但我看清了,他有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和我一样黄色的皮肤。
是个中国人。
我想起之前偶然在视频软件上看过的视频——如何快速地在国外成功引起中国人的注意。我仔细地回想了一下,最后学着他们的样子,有些生涩地说,操!
我很少说这种脏话,我母亲不允许,在家的时候听到我说类似这种不文雅的字眼就会来拧我的胳膊,用力地瞪我。所以我很少说,偶尔在同学聚会的时候说了也没有底气,不如我同学他们说得那样爽快。
我同学听了都说我,怂货一个。
我和那个人中间的距离有点远,我站在楼梯间,他坐在他门口的小板凳上沉默地吸烟。但是他听见了。他抬起头,把烟掐灭,小心翼翼地用一张纸包好收起来,转过头来看我,问,中国人?
我点点头,然后补上一句,我叫张秋实,住你楼上。
他偏头一笑,说他叫蕾丝。
我有些疑惑,问这是不是他真名,他只笑笑不语。
我努力地想再找话题,说,嗯,你是,南方人吗,我小心翼翼地问,听你口音像。
南京的,一个小地方,没什么名气,你应该也不知道。你呢?
上海,我说,我来自上海。
上海,大城市,是个好地方,他表情变了一下,若有所思,最后又对我说,你还是学生?
嗯,你是,在读研还是在工作?
他却忽然又笑了,这次他笑出声音来了,两颊的肉向上顶,他说,我啊,tou du来的。
02.
周末例行要和母亲打一通电话。
八月的时候,因为我留学的原因,她送我去机场。她一直到了海关,她能到的最远的地方。从小到大,我很少有这样能远离母亲单独行动的时候,而我母亲又是一个细心到了极致的人,因此她对我嘱咐良多。
因为时差的原因,我和母亲能沟通的时间很少。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沟通的机会,母亲说个不停。但她要我注意的事项太多,到最后我已经没有在仔细听,也就忘了厨房里还热着的饭菜。等我意识到的时候,灶上热着的锅已经翻了。
我急着下楼去找人,走得太急没看清路,不小心就撞到了正要上楼的蕾丝。但是他没看清楚我,他正要上楼,手里还拿着东西,看起来一如往常的疲惫。
他被撞到头也没抬,语气不善地说,干什么,走路能不能长点脑子?
我连忙道歉。
他听到中文,才意识到刚才是我,而不是这楼里别的人撞到了他,语气稍微软了一点,问我是不是出事了。
我说,昂对,对,厨房,不小心炸了。刚到这边,还不太适应。
他叹了一口气,遥遥地看了一眼我家的方向,说,以前家里没怎么做过饭吧,吃饭了吗?
我说还没有。
不介意的话,去我家里,我给你做点吃的。
我和他回去了。他房间和我想的差不多,昏暗的,小小的一间房子,走廊上有一扇窗户,正对着那面墙上还有一扇,但是很小。他看起来在和一个人合租,房间里有两张床,正对着窗户,靠门的那张是他的,旁边的柜子上放了一盏台灯,灯罩上面有图案,但是太暗了我没有看清。
他看出来我拘谨,指指对面靠墙的那张说,那张是我舍友的,还没找到合租的人,你可以先坐那。
我问,他去了哪里,回国了吗。
他已经走到厨房去,手里的塑料袋哗哗作响,然后他闷闷的声音传来,说,嗯,他和我是一批来的,说到这里他回头看了我一眼,说,年纪跟你差不多大,二十出头,我们都把他当弟弟一样。
我问,那是出什么事情了吗。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他年纪小,不懂事,话又多,得罪的人不少。
他叹了一口气,这样不行的,一个人在外面,话少点,少得罪人。人无论在哪里,都要低调点的好。
随后他不再找话,我干巴巴地说,今天,也要做鱼吃吗。
他经常买鱼吃,这个我是知道的。我住他楼上,正对着的位置。这个楼年头有些久了,修建的时候工头肯定偷工减料了,所以时间久了之后,墙缝上会有砖漆掉落,露出下面已经开裂的墙皮。有时候晚上我下了晚课,一个人走在楼梯间,偶尔会感到后颈一凉,像有人在你后面吹了口气。所以有时候,不是我存心,但是上下左右的动静我都能听见。
包括味道。
他有些惊奇地转过头来,先问了我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喜欢吃鱼?
我有些没跟上他的脑回路,眨眨眼睛又点点头。
他说,那今天不走运了,不吃鱼,给你下碗面吃,然后他又问,你是不是闻到这里有鱼腥味。
我闷闷地说嗯。
他叹了口气,说只是这里海鲜便宜。这里住的很多都是我这样的人,大家都没钱,所以吃海鲜的时候就多一些。我刚来这里的时候是真的穷,就连吃了一个星期的海鲜,吃到最后身体吃伤了就不想吃了。
他隔壁住的也是中国人,我跟他说话的时候一直能断断续续听到有人在说话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在骂人,骂这灰色的天,骂生活的苦,骂疲惫的自己。
蕾丝忍了一会,然后暴躁地用刀柄锤了锤墙,别特么吵了,要死啊你。
他骂的话很难听,我从来没有听过。接不上他的话,我尬在那里,最后试图打圆场,说,这里中国人好多。
这里和国内差不多,乱糟糟的。我老有种错觉,觉得自己还在以前那个村子,这一切都是假的。最夸张的一次,我一大早被一套叫卖的声音吵醒,我以为还在家里,吓得一骨碌爬起来找衣服,还在喊我妈,足足十秒钟才想起来我已经在国外了,我妈在地球那一边。
那你会想家吗。
家,他反问我,语气里不屑,不会,我巴不得离那个地方远一些。来,你让开,面做好了。
他做饭的手艺比我想象中的要好,虽然朴素,但是比我却好上很多。
他屋子里的桌子很矮,差不多和床一样的高度。桌角少了一小块,碗筷放在上面就会不自觉地朝着一边滑下去,也没有椅子,因此我只能艰难地坐在床上弯下腰吃饭。吃饭的时候,我余光看到他房间的角落有几个虫子飞快地爬过,问,你房间里,有蟑螂啊。
他满不在意地说,这种地方怎么可能没有。
那你没用杀虫剂吗,那东西挺脏的。
他看了我一眼,坐在我对面,用筷子挑起一些面条,吹吹热气,再咽下去,简单明了地说,不。
我被他这一套理论所震惊到,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很快地吃完他那一碗面,然后看起旁边的报纸。我瞥见他报纸上的内容都是一些招聘信息,就试探道,想找工作吗。
他只从鼻子里轻轻地哼一声,表示一个认可,随后不再说话。他看我差不多吃完饭后,起身把碗筷拿到厨房里。
我叫住他,蕾丝。
他头也不回,厨房里流水的声音不断,问怎么了。
你知道哪里有卖画具的吗。
拿到一个问题,他似乎总喜欢先反问对方一句,好像这样他可以比别人多获得一些信息。他问我,做什么。
我如实回答,我学美术的,我得去买一些。
这次他转过头来,默默地看了我很久,最后说,市区那里有买的。
我初来乍到,对这片地方不太熟悉,没有第一时间接上他的话,他发觉了,又转过头来问,怎么了,路认不得吗?
我说不认识。
我这才发现,他厨房里有扇很小的窗户,从那里渗透进来很细微的光。他站在那些光下面,用手背抹了下脸,所以手上的一些泡沫粘了上去。那些泡沫在空气里暴露的时间长了,最后爆裂开,“啪”的一下,又变成很多细小的水珠,在光下面变成一道彩虹,看起来梦幻至极。
他说,我明天没事,我带你去吧。
03.
我以为他说的是一辆真的汽车,四座的、敞篷的,喷着最鲜亮的漆的那种,但其实只是一辆简简单单甚至有些发旧的自行车。
他把车藏在他楼下的灌木丛里,美名其曰这样不容易被发现,也就不容易被那些中国人偷走。这里的人都很鸡贼,他说。
他把车从灌木丛里拖出来的时候,周围的那些灌木丛都勾着他的衣服,或者缠住那辆自行车,把他往黑暗深处拖,而我站在那里,只能呆呆地看着他。
他看出来我神色不对,撇撇嘴,说,怎么,真以为是一辆汽车吗,失望啦?
我咳嗽一下,不敢承认,只好说没有。他显然不相信,哼了一声,解释说,我之前真的有一辆车,出租车,跑夜班的,他说到这里神情有些犹豫,然后接着说,这几天被炒鱿鱼了。
我于是明白他这些天开始早归的原因。他拍拍后座,示意我坐上去。他那辆车自行车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上面的零件七零八落地挂在车身上,我小心翼翼地绕开那些东西坐上去,问他怎么回事。
他右脚蹬地划了两下,然后猛地用力,车子终于窜了出去。他没有很快接话,过了很久才回我,不懂英语呗,拉不了客。
蕾丝骑车和他这人一样,没什么章法,很多次我看到路旁的告示牌上面明确地写了“禁止逆行”几个字,可蕾丝就像没看见一样,按着车铃拐了过去。
我一开始还用手机导着航,可蕾丝骑车方向飘忽不定,导航没几分钟就要重新规划一遍路线,到后来我们不知道到了哪个地方,导航干脆直接失灵了,我索性就不去看。
一路上蕾丝把车蹬得飞快,像是要飞起来。
偶然间路过一个小坡的时候,车真得飞起来,连同上面的我们,一起冲起来,我抓着他的上衣衣摆,说,蕾丝,慢点慢点。
他扭过头,嗤笑道,害怕了啊。
但他也真得把速度放下来,我靠在他背上的时候,听到他和我一样极快的心跳声。我扭过头,正好看到我们经过一座桥,下面是一片我从未见过的建筑群,背靠着水边,阳光照在上面的时候,波光粼粼,像是从远处送来很多的金子。
我感叹道,真好看啊,然后我又补充道,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住在这种房子里,现在也是。
我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蕾丝放慢了速度,瞥了一眼那片建筑,讽刺我道,你也太理想主义了。
我听出来他在阴阳怪气我。蕾丝说话总是这样,长枪混着短剑,说出来的话像很多个子弹打在人身上,让人浑身都不舒服。
怎么说,我不解。
他停下车,指着我刚才看到的那片建筑问我,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什么。
新建的一个什么富人区,每一栋,都是人肉水泥。
我不懂,就问他那是什么。
人肉水泥,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东京湾底雅座一间。
他下了车,把那辆吱吱呀呀的自行车停在路边,点一根烟,接着说,国外的华人很坏,用手段把中国人便过去,然后nue dai,逼迫他们zha pian更多的中国人。心眼好的,打。心硬的,zai了,扔在一个水泥地里。
他说这话时语气很硬,他虽然平日里脾气不算很好,但是待我还算温和,但这会他的神色冷冷的,风吹来,他的头发飘起来,落在他眼睛周围他也没有眨眼,就一动不动地盯着下面的地方看。
他见我半天不说话,以为我被吓到了,说,吓到了?你们现在这日子可好过多了,吃土豆炸鱼有汉堡可乐的。前几年我刚来的时候住地下室,每一天都活得像zhang lang,怕被人类发现,一发现就完了,在地下室里就怕jing cha突袭,连灯也不敢开。
外面是真正的灯红酒绿,我们每天蜡烛就那么点,没了就没了。他吸了两口烟,然后像以往那样掐灭,用纸小心翼翼地包好。
我们离开的时候,太阳正好升起来,洒在下面那片先前被我夸赞好看的富豪区上。它身上之前的阴影全都消散,于是现在只剩下建筑物锋利的棱角,和里面川流不息的车辆人群。
蕾丝带我去的那家店不大,在一个小小的巷子里,我们需要下车走上十分钟才能到,但蕾丝看起来轻车熟路,他带着我在前面走,没有犹豫就找到了。
进到画店里面,我手里拿了很多的东西,画具、画笔、颜料,没有打开盖子我也能闻到里面颜料的味。蕾丝本来也在我旁边,和老板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他口语并不好,说话时候的文法也不讲究,老板和他交流起来很困难,但外国人热情,他们还是聊得很火热。
蕾丝明显也闻到了颜料的香味,凑过来感叹道,好香!
然后他看了眼上面的价签,脸色稍微沉默了一下,我凑过去也看了一眼,感叹道,这么贵!
他一边拿起另一罐颜料,打开来是那种深海的蓝色,一边问我,知道这边什么最便宜吗。
我想了想,说,海鲜。
他笑了,说,对,海鲜,还有Nutella,就是那个巧克力酱。
我突然想起来他屋子里有很多空了的罐子,也笑起来,说,所以你屋子里有这么多。那你怎么吃不胖。
体质问题吧,刚来的时候睡不好,也吃不好,一个月能掉十多斤肉吧,他放下手中的东西,拿着我挑好的那一篮子东西走到柜台,跟老板艰难地说,一起的朋友,便宜点吧。
我在心里默念,朋友,朋友。
04.
傍晚我们回去,还在楼梯间的时候,我就看到蕾丝的那扇门上被人贴了张纸。
如果一定要用一种颜色来形容我们这楼,那它一定是灰色的。确实是这个样子,灰色的墙,灰色的地,灰色的人,到处都是灰色的,有时候我会觉得,如果在这里待的时间久了,就会和这无尽的灰色融为一体,然后就是无望的等待。
但是到底在等待什么,我又无从得知。
所以他门上那张白到失真的纸,我一眼就看到了。蕾丝显然也看到了,他低声问我,今天几号。
我拿了手机看日历,说,二十五,月底了。
他走在我前面的背影顿了一下,我走在他后面看到他背上的肌肉线条猛地绷紧,然后下一秒又放松下来,努力站🉐得板正继续往前走。
他看起来对纸上的内容很熟悉,没有去仔细地看那张纸,径直走到他门口,把东西放到地上,把那张纸扯下来,揉在掌心,薄薄的一张纸被他折成一个纸飞机。
然后他走到栏杆前面,双手撑在栏杆上,我以为他想把那个纸飞机扔出去,但是他很久没有动作。
我问他在做什么,在等什么。
他说,等风来,好扔得远一点。
我们等了很久,风真的来了的时候,他用力地把那个纸飞机扔了出去。那个纸飞机在风里打了几个圈,像蕾丝希望的那样,飞得离我们越来越远,然后猛的一个瞬间,它坠了下去。
但是没过一会,那个纸飞机又被吹了回来,向我们站着的位置飞来,最后落在蕾丝的脚下。他默默地看了一会脚边的纸飞机,然后弯腰把它捡起来,扔到了一旁的垃圾桶里。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想了想走到那个垃圾桶前面停下来,对着它拜了一拜。
蕾丝还没有走开,他站在我身后,用一种不解的表情看着我,问我做什么。
我说,让厄运走开。
他愣了一下,然后骂我,你是白痴吗!
然后他笑了。
05.
晚上八九点,蕾丝差不多要回来的时候,我下了楼。
这楼属于破旧的那一类,邻里左右的动静都能听得见。有时候凌晨我会醒来,可能因为左边那户人家冲了马桶,所以我们那可怜的小水管道就开始嘎吱作响,齿轮转动的声音响彻云霄。或者有时候,我能听到住在我上面的那个男人,又领回来一个女人。
那男人我见过,长相糙犷,所以我猜想那女人肯定娇嫩如花,高跟鞋一下一下踩在我头顶上,也肯定踩在男人的心尖尖上,由此爆裂出一阵不怀好意的笑声。
蕾丝这几天差不多都是这个时间才回来,我们没有再碰到过。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找到工作,但是听他每天上楼的声音,他必定很疲惫,路过走廊的时候我觉得他和这楼一样苍老。
开到我们这里的公车一共只有两辆,入夜之后每个小时只有一班车,我算着时间下了楼,想着如果蕾丝没有回来我就再等一会,但他没有让我等很久,我刚下楼的时候就碰到了他。
他看到我很惊讶,问我,怎么了,有事吗。
他看起来相当疲惫了,于是我之前打得草稿全都忘记了。我说,你吃饭了吗,没有的话,我给你做一个?
在国内的时候,我很少做饭,因为总有母亲在家,或者有学校的食堂可以将就。我临时起意要给他做饭,但实际上冰箱里并没有什么菜可以让我发挥,最后只好给他做了两个煎鸡蛋。
他沉默地接过我递给他的碗筷,盯着碗里的鸡蛋出神,我有些窘迫,说,有点寒、寒酸,你见谅。
他摇摇头,用筷子夹起来一个鸡蛋。我煎的鸡蛋火候不够,没有熟透,他轻轻一用力,里面的蛋黄就流了出来,白色的碗马上就变成了黄色。
我更加窘迫了,低着头说,不、不好意思。
他把那一整个蛋都咬住,他太用力,腮帮子都鼓起来,口齿不清地说,溏心蛋,我最喜欢的。
吃过饭,他沉默地去厨房仔细地洗了碗筷,摆在台子上,然后平静地问我,到底有什么事,他可以帮忙吗。
我早就听说,出国可以让人变个大样。蕾丝他很聪明,即使他以前不聪明,在国外摸爬滚打几年,他也变得聪明,能观人眼色。
我说,周末作业是一幅画,不限制运用的技巧,画一幅人物肖像,最晚下周二交给老师。
他不说话,继续看着我。
我吸了一口气,说,你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做我模特,你随便摆造型就可以。
蕾丝爽快地答应了。
他一开始坐得板正,坐在床上像入定了的法师,一脸严肃地看着我,双手绞在一起。
我说你不要这么紧张,放松一些就好了。
他有些无措地看着我,说,我不知道要怎么做。
你随意就好,当我不存在。
他想了想,起身去把门关好,然后坐回床上,从口袋里拿出一些钱来慢慢地数。
为什么要把门关上,我看你很少关门,我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除了你睡觉休息的时候。
他低头捻钱,一丝不苟地数着那些票子,头也不抬地说,不关门数钱,就等着被偷吧。然后他抬头看了看我,又说,晚上不关门,等着被劫色吧,然后他又用异样的眼光看了看我,说这楼里色鬼可不少呢。
确实是不少。我刚才下楼的时候,又碰到了那个住在我楼上的男人。他今天又带了一个女人回来,但是似乎不是上次的那个,这次这个看起来身材更加性感,穿一身紧致的蕾丝裙,上楼遇到我的时候,她脚上的高跟鞋已经脱掉,被她拿在手里。
她喷了很浓烈的香水。我听说现在市面上有那种留香很久的香水,所以那个女人一路走过,走廊里全都是她身上那种廉价、但是魅人的香水味。
但是男人肯定很喜欢女人,我们说话的时候,楼上不时传来奇奇怪怪的动静,耳朵贴在墙壁上能听到男人粗粗的chuan qi声,女人jiao chen的yin jiao声。
我耳廓有些发红,对他说,不好意思。
他只摇摇头,说,在这住久了,习惯了。
光线昏暗,我眯着眼,拿着铅笔,找到了合适的位置下笔。他靠在床头,一条腿踩在床沿,另一条腿随意地垂下去,蹭在地面上,脚背软绵绵地弯曲着。那些钱皱皱巴巴的,被折成各种形状的大小,他把它们一张一张铺平展开,拿在手里反反复复数了好几遍,最后把那些钱又重新拢好,攥在手里垫了垫,放在他身边的一个小盒子里。
他打开盒子的一瞬间,我看到里面全都是各种面值大小的钱,有的是纸钞,但更多的是硬币。
我问他怎么留着那么多硬币。
他低头看了看那个盒子,然后抬起头来对我说,穷惯了,总想多有点钱,硬币多就显得分量沉一点,拿起来有点声音告诉自己确实是有这么多钱。
然后他又低下头去,把盒子轻轻地盖上,说,说出来有点不好意思。
我画到他面部的时候,看他嘴角微微上扬,问,你心情好像不错,有什么高兴的事情吗?
我等了他两秒,手下的画笔顺便又在画布上画了两笔,他脸颊上的黑痣被画了出来。他双手撑在身后,缓缓地说,感觉,这才是我来之前想象的生活。
他很少说到他在国内的事情,偶尔我们提到他也只是一笔带过,我如果再多想问,他就要恼。现在他好不容易提到一点之前的事情,我连忙追问,你之前想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他歪了下脑袋,侧过头去看窗外的景,于是他身上那件宽松肥大的衣服一侧落了下来,露出来他一半的肩膀。
我和他两个人,身高差得不多,大概两厘米的差距,但是身型能差上很多。有的时候我坐在那里画画,时间太长于是肩颈有些酸痛,他来替我捏。因为常年的劳累,他的手骨节分明,而且总是温热的,一摸到我后颈的皮肤我觉得那一片都燎起来。
他羡慕我有肌肉,羡慕我有时间和精力,最重要的是金钱,去锻炼。但他的肩膀不像我那样厚实,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很瘦,缩在不那么合体的衣服里显得很晃荡。但是他的肩膀很平且直,就像网络上这些年火热起来的直角肩那样。我记得从前在画室学习人体结构的时候,老师讲过,常年的劳动也可以造成直角肩。
我打趣他,如果他要是在国内,他这个身材,宽肩窄腰,稍微打扮一下,穿一身合体的西装,姑娘们肯定很喜欢他。
他只不屑一笑。
所以你来之前想象的生活,应该是什么样的,我问他。
他微微思考了一会,脸上的表情是前所未有的放松,语调也轻轻地,说,来了这边,找几份兼职,白天就去上学学画画,晚上就打工吧,他想了一会,随后放弃了,摇摇头,继续说,记不太清了,太久之前的事情了。总之不是现在这样,整天愁着钱。
他忽然向后躺在床上,那张床发出嘎吱一声哀鸣,他用手一下一下砸着床,钱,钱,钱,每天都把自己崩成一根弦,这操蛋的日子啊。
他的手最后拍了一下床,然后落在床铺上,他喊道,好累!
线稿差不多画好了,你看看。
他拿着那幅画看了一会,说,你把我画得太好看了。
我没由来地说,你本来就好看。
他盯着我看,也不说话,嘴角带着一抹笑。突然他的视线落在我头上,说,你头发有些长了,这边理发贵,给你剪个头发吧。
他拉着我坐在桌子上,面前是面脏了的镜子,随手拿了块布遮在我身上,身后的地上铺了张报纸。他挑起我左侧的一缕头发,动作虽然不算标准,但是也还算熟练,偶尔有的时候挺像理发师。
我有些惊讶,理发你也会?
他没看我,手上动作没停,挑起我的发尾,说,都是为了省钱。男生头发长得快,两三个星期就要剪一次。理发店去不起,只能自己动手。
你还会什么?
他想了想,说,会唱点小曲吧。小时候跟着村里的人去看戏,蹲在边上听过几遍,肯定比不上专业的,糊弄一下外国人还是可以的。
我来了兴致想让他唱几句听听。我以为他会拒绝,没想到他外头想了一会,最后真得开口尝唱起来。
做饭你会,理发你也会,小曲你也行,你还有什么不会的?
他撇撇嘴,说,赚钱我就不行。我来这里的钱还是当时找人借的,结果来了这边几年我还没还上。
他手上动作没停,小声说,呵,废物。
我透过一面镜子看他,看他透过我露出来的半截身子,又问,你觉得国内和国外哪边好一点?
其实都差不多,反正都是在底层工作,一时半会也回不去,不如不想了。
为什么回不去了?
没钱啊,说到底都是一个钱字,回去的机票好贵,买不起。
你可以看看廉价航空,有时候运气好,机票十欧左右就买到了,只是不太安全。
他有些不敢相信,透过镜子吃惊地看着我,问是什么公司。
我说叫做Ryanair。
他有点沮丧,说他不懂英文。
瑞安航空。
他点点头,对我的话没有太大的反应,说,好,我回去看看。
他拍拍我的肩膀,把围在我身上的毛巾摘下去,说,剪好了,给你修了个型,你站起来看看,怎么样,喜欢吗?
我站起来,镜子里他站在我身后,即使比我高一些,但他习惯性驼背,这个角度看过去,也只能看到我。
也许我们本来就应该这样。
我说,喜欢,挺好看的。
06.
你在干什么。
我在楼梯间拧衣服的时候,蕾丝从他那层探出个头来,问我。
国外的很多地方,都有公共的洗衣房,但是又没有专门用来挂衣服的地方,所以很多时候,我得自己拧干,然后挂起来,但是我🈶没有很多经验,常常会把水弄的哪里都是。
我探出去,说,在拧衣服。
蕾丝后背靠着栏杆,仰着脖子看我,手指尖夹了一根烟,声音里充满了不可置信,说,你这是拧衣服,我以为你是雷公电母。
怎么说。
在下雨,他瞪了我一眼,把手里的烟举起来让我仔细看看,说,我烟都点不着了,你仔细闻闻,空气里什么味道。
我用力地吸了口气,但是没有收获,就问他,什么味道。
都是潮的味道,他用力地翻了个白眼,恶狠狠地说,等着,我上去!
手里的衣服半湿着,地上的水盆里还有水,我只好举着衣服傻傻地站在那里,蕾丝上来的时候主动给他换了个位置,他把手里的烟往耳朵上别,然后冲我比了个中指,开始拧起衣服。
他拧衣服很有技巧。薄一点的衣服他就让我抓着衣服的一头,他自己抓着衣服的另一头,两个人分开站在水盆里的两侧,把衣服拧成一个大大的麻花,那些水珠就被从衣服的纤维里挤出来,掉在地上的水盆里。我和蕾丝两个人的影子倒映在那个水盆里,水珠掉下去的时候,蕾丝那一半的影子被打散,散成无数的碎片,而我的那一半却还很完好。
于是我笑起来。蕾丝看我笑得莫名其妙,说,你笑什么。
我觉得这事情太幼稚,怕说出去被他嘲笑,所以只说没事没事。
他又白了我一眼,说,你对什么事情都这么乐观的吗。
然后他拿起一件厚一点的衣服。这次他没让我帮忙,把那件帽衫的一只袖子系在了栏杆上,两只手一用力,把衣服继续拧成一个麻花。他没用盆接着,因为衣服太大,而盆太小,所以挤出来的水顺着地面流了下去,正好落在他那里,滴滴答答的水落在他刚买回来的蔬菜上面。
蕾丝这才想起来,骂道,操啊!
我们在那里拧衣服的时候,楼下走过来一个女人,她打扮得很不同寻常。
不同寻常指的是,和我们这里住的人,不同寻常。她穿一件粉色的花裙子,虽然颜色很俗套,但是和我在这楼里见过的那些女人穿在身上的感觉不一样。那些女人的衣服看起来艳俗,而且有种故作娇嫩的感觉。但是这个女人不是,她穿衣服像是为她量身打造的一样。
她和她那套衣服我从来没有见过,于是我就去问蕾丝。蕾丝手上正拿着我的一件衣服,他听到我问他,也转过头去看。
他看清楚那个女人的样子,低声骂了一句,把手上的衣服扔给我,自己飞速地从旁边的楼梯跑了下去,我一眨眼的功夫他已经跑到他藏自行车的地方。女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跨上了自行车,骑了出去。
这下女人也看见了蕾丝,她用手指着蕾丝,声音尖尖的,喊道,你别跑!把房租交了!
她伸出手的时候,我看到她的指甲,和她身上的那套衣服一样,她的指甲也被做成了嫩粉色,长长的一截,多出手指尖。我想起蕾丝的手,他的手很细,且骨节分明,但他的手永远都干燥而粗糙,我有时候想分给他一些护手霜,他也只是拒绝,并不想用的样子。
他说,亡羊补牢而已。
女人不是一个人来的,她身后还跟了几个男人,看到女人用手指着蕾丝,那些人就围上去,追在蕾丝的自行车后面,有一个人跑得很快,差点就要摸到蕾丝的车后座。
蕾丝用蹩脚的英语说,FUCK!
滚吧,操蛋的人生。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蕾丝说英语。
07.
蕾丝那天跑出去之后,下了很大的雨,但是蕾丝没有带伞,他回来的时候浑身都湿透了,我找到他的时候,他躺在床上,发着烧。
我问他,有药吗。
他摇摇头,说没有,买不起。
我摸摸他的额头,说,你烧的有点高,去医院吧。
他难受的厉害,躺在床上,默默翻了个身,说,不想去。
我执着,说,听我的,去医院看看。
他又摇摇头,语气稍微开始有些不耐烦,说,没法去。
我以为他是觉得没有车不方便,自顾自的说。但是他变得很暴躁,说,操!我去不了医院!我他妈的没有身份,我去不了!你懂吗!我去不了!
他坐起来,狠狠地抓头发,最后又骂了句,操!
我站在那里不知所措的时候,他说,前面有个小诊所,去那里吧。
他说的那个诊所也是中国人开的。
诊所里很昏暗,不少器械都已经生锈,上面落满了灰。我们去的时候里面没有客人,只有一个上了年纪的医生,坐在桌子后面的椅子上面,双脚敲在桌子上,浑浊的眼睛透过脏兮兮的镜片看着一旁的电视。
医生问,什么症状?
他说,有点发烧,一直咳嗽。
医生用他那个听诊器在蕾丝身上游走,过了很久终于摘下来他的眼镜,他先看了看我,然后又看了看蕾丝,说,你这病有点棘手,要不少钱,在这你可不能得这个病。
08.
楼上的那个男人真不是个东西。
他今天好像又换了个女人,比起上一个来,这个似乎是个新手,没什么这方面的经验,所以叫起来的声音很jiao xiu,嘴里的话变来变去还是那几样。
但男人似乎很喜欢她。在他们的那个房间里,男人一定是把她ya在床上,身体深深地向下陷进去,本来就不柔软的床铺把女人的pi fu磨红,她腿上的si wa随着男人的动作而紧绷着,被勒出一道道hong hen。然后男人把她fan个身,对着她后脖颈子那块nen肉yao下去。
所以女人jiao的声音越来越大。我忍了很久,最后学着蕾丝那个样子,找了一个扫帚捅了两下他们的天花板,喊道,要死啊你!
楼上短暂地停歇了两下,然后我听到一阵男人猛烈的笑声。
他们在折腾的时候,我躺在床上,蕾丝还没有回来,刚才我下楼去找他的时候,敲了他很久的门也没有开。
我又回到房间里,不知道过了多久竟然有了困意,做起了梦。我知道这是个梦。诺兰是我很喜欢的导演,而他在《盗梦空间》里说过,梦没有开端。
现在就是这样。我一个人站在街上,周围人来来往往,远处有的士开过来,我伸手叫停了一辆。上车之后,司机声音低低的,还带着点口音问我去哪。
我下意识先报出了住的地址,但司机的声音很熟悉,我肯定在哪里听到过。我抬起头,透过后视镜却看到了蕾丝的脸,我笑了,问他,怎么是你。
他也从后视镜里看见了我,说,出来赚点外快喽。
蕾丝的声音难得很轻快,平日里他的声音都粗粗的,带一点点沙哑感。我降下车窗,胳膊搭在车框上,去看外面的景。
月亮真圆,对它许愿会不会早点回家。
蕾丝瞥了一眼天空,说,那是路灯。
我叹了口气,说他不解风情。路边的景色开始变得熟悉起来,一路上我们路过了很多我平时会经过的建筑,所以我问,是不是很快就可以到家了。
蕾丝点点头,双手都扶在方向盘上,说,如果不迷路的话。他顿了一会,然后又说,你刚才英语说得真不错。
我一笑,说从小就在学了。
蕾丝手上把方向盘打了个转,说,我也会一句英语,而且你肯定不知道什么意思。
我来了兴趣,身体向前倾,半个身子挂在前排座的椅背上,问他是什么。
他想了想,最后说,God is a girl。
我果然愣在那里。他看我半天没说话,故意挑衅地问我,怎么样,知道什么意思吗!
我摇头,说不知道,你告诉我怎么翻译。
他说,上天不公。
蕾丝开车技术其实还不错,但是和他骑自行车一样,他开车的速度也很快,转弯的时候又猛又急,我坐在车后座上,只能一直紧紧抓着把手。
蕾丝透过后视镜看到我的表情,说,别这么害怕,这又不是过山车。
我说,过山车我也不敢坐,你敢吗。
蕾丝挺直了身子,说,这我当然敢了,男子汉大丈夫。
我没有相信。
但蕾丝开始迷路。用他的话来说不是迷路,是这片地方不久之前刚刚翻修过,所以和蕾丝印象里的路不一样了。蕾丝找不到方向,电子地图也无法定位到我们的位置,某次转弯的时候,我看到一旁的路牌上用白色写了几个大字。
Paradise.
We lost in paradise.
我醒来的时候,头很轻,脚踩在地上有踩在棉花的感觉。但身上很沉,四肢都被上了枷锁一样的沉。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因为我连梦都很少做,做的话大多数也都是转瞬即逝的梦境。
我披了件衣服,走到走廊上,看到天上的月亮缺了一半,和刚才在梦里见到的一点都不一样。然后我听到楼下,蕾丝的那间屋子还有隐约的动静,从栏杆上探出去半个身子,果然看到楼下的蕾丝站在走廊上吸烟。
我轻轻叫他,蕾丝,蕾丝!
他听到动静,也抬起头来看我。他看到我很惊讶,眼睛微微睁大。这里隔音效果不好,人脾气也很差,他只敢对我做了个口型,我辨认出来,他是在问我怎么还不睡。
我冲他摊摊手,说,楼上太吵,我睡不着。
我对着他做了个手势,指指楼上,又做了一个我中学时很流行的那种,暗示男女关系的手势,蕾丝他看懂了,低声地笑起来。然后他眯眯眼,对着我小声地说,我想上去。
我房间里有块地毯,蕾丝第一次来的时候就很喜欢它,那时候他坐在我的房间里,坐在地毯上。蕾丝一直都很瘦,他坐下去的时候,我看到他背上的骨头高高地凸出来,像山丘上的石头一样嶙峋。
在外国这样高甜度的饮食条件下,维持体重是件很困难的事情,我问过蕾丝他是如何保持体重的。蕾丝当时在抽烟,他听到我问他这个问题,慢悠悠地冲我吐了口烟,说,见过法国女人吗。
我点点头,说见过。
抽烟,能抑制食欲,他看着窗外,又说,但是你还是不要抽了。
为什么。
这玩意瘾太大,不好戒。
现在他平躺在我房间里那块地毯上,躺下的时候,腹部向下深深凹陷。刚搬进来的时候,我装了窗帘,外面的月光渗进来的时候,落在他身上,光变成一把刀的样子,刀尖对着他。
睡不着吗,我问。
他只说,不太困,显得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想了想,问,有心事?
楼上的动静还在继续,他没有理我,却忽然说,亲密的男女,绝望的生命,一个个接二连三地死去。⑴
我听他说的这句话挺有韵律,说,不错啊,想不想当个歌手,我觉得你可以。
他摇摇头,说,还是不了,我以前有想过当一个画家来着。
他双手垫在脑后,一条腿翘起来搭在另一条腿上面,然后他忽然问我,你当时,为什么想出国。
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嘴里叼着一根烟,空洞的眼睛盯着前面的空气,就像我在他打工的店里看到的其他人那样。
我想了想,说,继续学习,体会生活。
他点点头,麻木地重复了一遍我的话,哦,学习,生活。
他有一段时间不再说话,我就反问他,那你呢,你当初为什么想来国外。
他又不说话,就盯着前面虚无的空间看,过了很长的时间才终于回答道,因为觉得出去了就能改命嘛,呵呵,他自嘲地笑了笑,摇摇头,低头想了很久,最终还是忍无可忍的把那根烟点着了。
我妈有,他停顿了一下,大口地吸了一口烟,接着说,四个孩子,我是最大的那个。
我问,四个孩子,不算超生?
嗯,两个妹妹读小学二年级,最小的那个弟弟还没上过学。第二胎是个黑户,后来走了点关系,也弄了个户口。怀我弟弟是个意外,我妈当时没想那么多,就生了呗。
那你父母做什么的,这么多孩子养得起?
当然养不起。我妈没工作,在家带孩子。我爸是跑长途的,也赚不了多少钱。
我犹豫了一下,那,你给家里寄过钱吗?
他回答得果断,没有。我是tou du来的,没有身份证明,说英语也七七八八,一般正经的工作我也干不了,到现在欠的钱才刚刚还清。
我当时想去,美国。
他说这话的时候停顿了一下,重音落在最后两个字上面,狠狠的,像是他咬着后牙槽在说话一样。
没钱,去那边要好几十万。蛇头说欧洲也很富有,很好赚钱,生活特别好,比美国还好,所以我来了法国。
我打断他,你信了?
他眼睛睁的很大,后知后觉地点点头,说,嗯,我信了。
我就那么十万钱,砸锅卖铁借来的钱,全都给了他。
张秋实,他这样叫我。
我也算读过几本书,看过王小波的书。他那个《特行独立的猪》,这题目起的,哇太牛逼了。还有他那本《黄金的时代》,写的太好了啊,多黑暗的年代偏写得这么喜感。⑵
我知道他说的这句话,算是这本书里流传度最高的一句了,原话是这样的: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再一瞬间就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槌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槌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我看着躺在地上的蕾丝,忽然想,他今年多大了呢。
蕾丝继续说,我当时想离我那个家远点,想出国学很多很多的东西,想变成很厉害的艺术家,想有一辆汽车。可是现在为什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我是真的想回家了,他自嘲地笑了,吸了一口烟,然后把那烟又全部吐出来,从我的角度看就像是从他的大脑里跳出来的一个梦。
我还没有说出下一句话的时候,他忽然笑了,说,怎么办,我彻底不困了。
我转过头看他,说,那要做点什么吗。
他坐起来,双手撑在身后,视线在我房间里环视了一周,最后落在了我放在桌子上的画具,说,来画画吧。
我后来才知道,蕾丝是学过一点画画的。但他技巧还不够熟练,很多时候人物或者物品基本的透视结构还找不准,我帮他调整细节的时候,离他很近,他身上烟草混杂着灰尘的味道我都能清晰地闻到。
我握着他的手打草稿的时候,他过于紧张,不小心打翻一旁的颜料桶,所以地板上、他的身上、他的衣服、我的衣服上全是灰色的颜料。
我们终于变成灰色的了。
他看到我衣服上有颜料,想起身去拿湿毛巾擦,但我按住他的手,说等等。
他不明所以,问我怎么了。
我用手蘸了一些蓝色的颜料,涂在他脸上,和他脸上原本就有的灰色颜料融合一起。
他问我这是做什么。
我没理他,自顾自地把那一块颜料拖成一条长长的道子,从他的鼻梁一直延伸到他的脸颊上,然后才直起身,拿一面镜子给他看,说,在欧洲的有些地方,这是好运的意思。
所以你会好运的,你想要的都会有的。
他沉默地看了一会我,然后说,谢谢,是,生活不能再烂了,我也要时来运转了。
09.
周末,我在屋子里画画的时候,蕾丝来了。
他来了之后就坐在窗边的长椅上,一脸凝重,脚上踩一双后跟已经坏了的鞋,手里有一些零散的毛票,被他攥在手里,一张一张摊在椅子上数了很多遍。
在画什么,蕾丝问。
我蘸了一些颜料,在画布上画上一笔,那天被我涂在蕾丝脸上的蓝色颜料画出长长的一道,我说,海,这画好看吗。
他转过头来,有点敷衍地说,挺好看,色彩、比例都挺好。
我往后退了几步,半信半疑地问,真的吗,我觉得有点不满意。
他这次站起身来,也往后退了几步,很认真地盯着我的画,然后说,好像画面有点空,海面和天空交接的地方。
他指指画布最上面的部分,问海的对面是什么呢,你这里有写字的笔吗。
我指指角落的柜子,说,在那。
他走过去的时候,正好站在画布的正后面,我想了想,然后在画布的最上面添上了一个人。
蕾丝看到我手边的颜料盒,说,你颜料要没有了呀。
10.
十月,已经入夜的时候,蕾丝才回来。
这里不像在国内,入冬了之后天黑得越来越早,有时候三四点就会全部黑下来,除了有在聚会的地方,其余全都是黑的,没有一点光亮的。
有时候夜里我睡不着,走到走廊上去吹风。我们那栋楼,距离市中心还有一定的距离,所以从我四层楼的位置望过去,能看见半夜蕾丝的身影一点一点走近,小小的一个,冬夜里也穿得单薄。他走得很慢,因为没有灯,这楼里也很少有人开灯,最多是点个蜡烛,所以他走得慢,时常会被路上凸出来的石头绊到。
我转身回屋,拿出来一盏台灯,在走廊上点亮。蕾丝看见后会停下来,看清楚是我后,他会继续走。
他最近找了一份工作,又开始早出晚归。对他来说,找工作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他没有合法的身份,所以大多数的工作他都做不了,剩下的一小部分工作需要外语沟通能力的那些,他也做不了,于是只剩下那些廉价的留给他。
他找的新工作,据他说就是给一个华人饭馆洗盘子。这工作累,活多,还脏,但对员工没有什么文化限制,最适合蕾丝这样tou du的人去做。我听他说,那里的工作是真的累,比他之前那个拉客的活累多了。他是个男人,好歹喜欢开车。但洗盘子不是,碰到高峰期的时候,他双手泡在池子里几个小时,腰弯着,泡到双手发白发软,腰疼,挣的钱也不如他拉一天客来得多。有时候我下课早,就去他工作那里找他,等他下班,我们一起回去。
他工作的那个地方,在一个hong deng区,我从来没有去过,第一次去的时候,一路上都在四处张望,蕾丝就问我在看什么。
我说,来之前都听说法国多浪漫,现在看看也又脏又臭。
他笑了,说,你见过xi du的人吗?就用针头zhu she的,白色的yao,看起来特别好玩。我经常能在店外看见一些奇奇怪怪的人,往前走三步,往后走三步,往左摇晃,往右摇晃,摇头晃脑的。
他一边说,还要一边学,逗得我一直笑。
这里的人都懒得很,不工作,平时又没有活要干,还偏要让我回去工作。我老板自己还兴致勃勃地去看那些xi du的人,有一次他指着街对面一个长头发的人问我是男是女,我说是男的,老板非说是女的,最后他还跑到街对面去看,回来说,确实是男的。
我笑到前仰后合。
他今天回来,显得很疲惫的样子,看到我就问我,你在等我?
我点点头,举起手中的那个塑料袋,说今天冬至,要吃饺子,一起吧。
蕾丝和我上了天台。
饺子是我下午下了课之后去亚超买的。我去的时候已经算晚的了,冰柜里只剩这一盒。我买回来之后就热在锅上,用盖子盖着,用温水温着,所以蕾丝打开的时候,饺子虽然不新鲜,但是还算热乎。
我说,对了,上次那个作业。
他本来在发呆,手枕在脑后,听我提到上次的作业突然就来了兴致,期待地看着我,怎么样怎么样?
他难得紧张,把一个问题连续问了两遍,我笑了,说,你别紧张,我还以为你早就不在意了呢。
他着急,说,你别打岔,快说快说!
我老师说特别好,我画得也好,我特意停顿了一下,看了一眼他才接着说,模特氛围感也好。
他这才松了一口气,又倒回去仰着头看头顶的那片天空。从我的角度只能看见他上下起伏的胸膛,我也随着他的动作向后倒去,然后看到一片繁星点点,呢喃道,好美。
他轻轻地哼了一声表示同意,然后说,我在这片星空下生活了这么多年也没有抬头看过它们,所以也不知道它们这么好看。
我说,如果再往北走,到挪威冰岛,十二月的时候会有极光,那里的星空更好看。
可是我没钱。
你忘了我之前和你提的廉价航空?
他突然不说话了,过了很久才悠悠地来一句,我欠国内的钱差不多还完了。
他又重复了一遍,再过几个月,可能几个星期,我就全都还清了。
我挑了挑眉,说,那是好事!
他转过头来,看着我的眼睛里难得全是笑意。
我想了想,说,那就等我放假,再有一个月,圣诞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看。
11.
我和蕾丝去买东西,回来的时候已经入夜。
这个时间的车站没有一个人,孤零零的夜晚只有我和他两个人。蕾丝吐掉嘴里叼了一路的牙签,他已经很久不当着我的面抽烟了。
法国的车站和国内有点像,在每个车站都还会有这个城市的地图。设计者当时的本意是为了方便人们在车站查询路线,所以时间久了,那层保护的玻璃上全都被贴上各种广告,即使没有广告,上面也会有涂鸦。
我们在那里等着的功夫,来了一辆车,但是不是我们要等的那辆。车挺破旧的,外面的墙漆掉了也没有进行修补,就任它暴露在阳光下风吹雨晒,时间久了就露出来原本建造师用的钢筋水泥,像快要死了的狗一样,干瘪的,没有光泽。
蕾丝不喜欢狗,他骂人的时候用得最多的字眼不是问候谁谁谁的祖宗,而是和狗沾边的那些。他讨厌狗,远远的看见我们楼下那几条流浪狗就要去骂它们,有时候他在我屋里画画,外面的狗叫起来,因为什么不知道,但是叫的很凶,蕾丝就会冲下去踹它们。狗起先不怕蕾丝,冲着他仰着头狂吠,但蕾丝会拿着拖鞋在空中挥,抡圆了膀子,拖鞋就在一下一下抽着空气,然后那些狗就怕了蕾丝,远远的看见蕾丝它们就夹着尾巴跑走。
我们楼下于是清净。
但是蕾丝喜欢猫,尤其喜欢我们楼下那只黑色的小猫。他说那猫顶聪明,知道自己出身不光彩,所以出生的时候要了一身黑色的猫,藏在一片黑里。
车子最终嘎吱一声停在我们前面,从上面下了两个穿着制服的人,拽下来一个看起来像是流浪汉的人。
蕾丝小声说,逃票的。
他用手捂住我的眼睛,把我的脖子扭过来,闷闷地说,不要看。
我不再看那边的东西,转过头去看蕾丝,问,被jing cha抓到了会怎样呢。
不怎么样,遣送回国,这辈子就在哪个山沟沟里混着吧。
我看他表情不太对劲,试探地问,害怕回国?
他点点头,当然了。
为什么,你也没有很喜欢这里。
他冷笑一声,国内有什么好。回去了也不适应那边的环境,人多也冷漠,你摔倒了也没有人扶,公交车掉河里一定要死了人,才肯有人出头管,前几年不都上了热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不就是国内。
那他怎么办?
办法总能有,大不了死了。
他撇撇嘴,最后打开一旁的背包,从里面拿出来一套画笔,递给我,说,喏,送你。
我接过,发现是我一直想要的那套,惊讶地看向他。
蕾丝说,你不是想要,正好有点钱,买来送你。
12.
还在学校的时候,母亲就打来电话。
最近法国这边入了冬,开始采用冬令时,和国内的时差变成了七个小时。母亲从来都不精于使用电子设备,也不懂得这些时差和时区之间的关系,所以她从来都算不对她那边和我这里的时差。
她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刚刚下课。
母亲问及我的近况,我说一切都好。
母亲又问我是否交到了新的朋友,我说有一个,就住我楼下。
留学生上课仿佛打一场仗,我是没有闲暇的时间去看社交软件的,直到我出门才看见蕾丝。
他站在街对面,没有像以往那样倚在什么东西上面,他站得笔直,头向上略微扬起。
我有次和他闲聊时得知,他年纪不大,只比我大上五岁,但他总喜欢驼背,穿一些很普通的衣服。但他今天显得格外得精神,我看见他的时候,他也看见了我,在那么纷杂的人群之中他也一眼就看见了我。隔着一整条马路,他朝我笑,冲我挥挥手。
我走过去,问他,怎么今天来了,不上班?
他晃了晃手里的手机,说,没看见我给你发的消息?
我这才看见社交软件上最近的一条消息就是蕾丝的,我说,不好意思,刚才在上课。
他没在意,已经径直往回走,边走还要跳两下,看起来真的像他这个年纪的人,二十岁的年纪。
我问他,你今天怎么了,看起来很高兴。
他转过头跟我说,我欠的钱,还清了!
还清了!
这可是一个大大大大惊喜,我两只手向外张开,在空中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圈,瞒着我好久。
他狡黠地笑了,像只小狐狸。
我说,那我也有个惊喜。
什么。
跟我走。
我带他去了一个未完成的展览中心,他问,这是在干什么。
我没回答他,带着他在一面面墙之间走过,最后停在一面靠里的墙前面。
我说,我之前给你画的那幅画。
他没说话,只期待地看着我。
我们要办个展,我要展出那张画。
我要被展出了,他有些不敢相信。
我笑着说,对,你要被展出了。
我可以先看看吗。
我笑了,不行,那个画已经被学校收上去了。
他一下子很沮丧,嘴角稍微向下撇,那一瞬间我才又觉得他身上有一个正处在二十岁的灵魂。
等开展的时候,你可以来看,我安慰他。
回家的路上很安静,只有我们两个人的脚步声。
我轻轻叫他,蕾丝。
他转过头来,和我班上那些同学截然不同的黑眼睛看着我,同样小声地问我,怎么了。
中国这两年很少能看到雪了,即便有,那种大雪纷飞的感觉也找不到了,但是法国的雪场场及时。
他转过头的时候,我看到有雪花一点点,先是落在他的肩膀上,然后是他的发梢,最后是他的睫毛。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热量太高,我还没有伸出手的时候,那些雪就都融化掉了。
他问我,怎么了。
我说,我应该再给你画一幅画。
我们回去的时候,蕾丝打开了一直放在他床头的那盏灯。
我惊讶道,你这里还有灯,我以为只有蜡烛。
他放松地躺在床上,伸了个懒腰,说,以前到家都太晚了,直接睡觉没必要开灯,还能省钱。而且这里一般也不开灯,电路不稳定,也突兀,一般只有逢年过节的呃时候会点一两个小时。
我蹲在他那盏灯前面,转了转灯座,说,你这个灯,倒是挺好看的。上面的画是,梵高的星月夜,我最喜欢的一幅画了。
他看向我,你为什么喜欢这个画?
我指了指灯罩上面的那些装饰元素,说,你看那些流动的星星和月亮,多迷人。
他随着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语气有些落寞,说,可是它们根本不存在。
就是因为不存在,所以才会有人一直找下去吧。
他又转过头去,好吧,我当时只是看它是法国制造,才买下来的。当时出国的梦想就是去法国,去那边做个自由的画家。可来了之后现实先抽了我一个耳光。现在手上全是油渍,时间久了我那点艺术细胞好像也不存在了。
光有梦想也不行啊,在国外念书也没有那么容易。你不懂外语一点用也没有,他们那里的人不说英语,而且你也不会英语。
他忽然沉默,仰着躺在那侧的床上睁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我们之间隔着一个过道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我正想找点话题,他忽然说,再说吧,我关灯了。
说完他转过身去,把被子拉起来盖过自己的头,整个人又缩进去,只留给我一个背影。
13.
临近放假,我忙于展览的事情。
因为我学校的原因,它周围的建筑或者街道都有了艺术的感觉。但我学校最广为人知的,还是那堵用于展览的艺术墙。
蕾丝一直想去看,但我学校距离我们住的地方,或者蕾丝工作的地方,都太过于遥远,我们因此没有时间。
我为蕾丝画的那幅画,被放在比较中间的一个位置。画面上半明半暗,蕾丝就在画布的中间,他和他身后那些灰色的东西融为一体,但他眼神坚毅,且有光。
我对面的那条街有声音传来,听起来是中国人在说话。我看过去,看到一帮左青龙右白虎的人,穿金戴银,叼着烟。
但我在他们中间看到了蕾丝,我看到蕾丝和他们站在一起显得那么瘦弱,他们的手里拿着钱,蕾丝交给他们一些东西,然后他们把钱再交给蕾丝。
直到身后有脚步声传来,我看到了和我前几天在车展看到的那些,穿着一样制服的人,就是jing cha。
我们学校建造的时间有些久了,很多设施还来不及更新,所以我们学校这堵最历史悠久的墙附近,连路灯都没有。那两个jing cha靠近的时候,手里拿着马力十足的手电筒,光从他们手里发出来,向前照射,照在我的身上,也照在我们后面的那堵墙上,圆形的光束最后汇成一道。
我听到那两个jing cha说,什么人,查证件!
我下意识转头去看蕾丝,大喊,蕾丝,快跑!
跑!快跑!
他看到了站在对面的我,来不及惊讶就先跑起来。
他跑的很快,我从未想过蕾丝也可以跑的这么快。但他最终也被抓住,被jing cha按在地上。蕾丝不肯跪,咬着牙,我站在远处也能看见他脖颈上青筋暴露,但jing cha开始用膝盖压他,起先是踹他的膝窝,后来就是压他的脊椎。他的脸贴在地上,泥土蹭在脸上。
但是我看到他眼睛里有光,我离得太远看不清,不知道是他眼里本来就有的光,还是我们身后拔地而起的高楼里的灯光,但总之,他眼里有光,一小簇,亮亮的。
jing cha开始用手电筒照他的眼睛,然后我才看清楚,他眼里的原来是泪。
但是我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哭,我想说,蕾丝,别哭,都会好的。
但是我又不知道为什么都会好,因为明明一切都很糟糕。
他挣扎的幅度越来越小,然后他抬头看站在对面的我。
我清楚的看到,他眼里的光,啪的,灭了。
两个jing cha听不懂中文,又担心他们互相之间用中文交流,把他们分别带上了jing车。
我骑了一辆车跟在后面。我总是跟在蕾丝的后面,过去很多次都是蕾丝在我前面,带着我在异国他乡的街头穿行。
蕾丝的那辆jing车就在我的前面,我透过后挡风玻璃看到蕾丝坐在那辆车里面,后座的正中间。我看到他头上有一缕头发翘了起来,我知道那是我替他礼尚往来剪头发的时候,手抖不小心剪的。
像楼下的那种小草,被风吹,被雨打,然后就倒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起来。
我一直看着他,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远。
直到一个路口,我们分开了。
14.
我在国外的时间逐渐多了起来,后来也了解到,其实真实的情况远比蕾丝讲给我的那个残忍的多。
国外的华人,最大的产业其实就是zha pian。
当地华人hei社会用尽手段把中国人骗过去,然后nue dai jian jin,逼迫他们zha pian更多中国人。
互联网du bo和电信zha pian为主。
微信群里那些“xing gan he guan在线发牌”、“免费送八千du qiu”,都是这种。你手机这边发嗲的xing gan he guan,另一边都是关在铁皮小隔间里瞪着血丝眼睛敲键盘的老哥。
老哥们有的是一身zhai信用爆炸,有的是和“小姐姐”聊嗨了被gou yin过来。反正要么觉得前途无望,要么觉得海外遍地黄金,抱着逆天改命的想法,来了。
来都来了,就别走了。护照没收,打一顿扔隔间里敲键盘去吧,老老实实做个21世纪包身工。
人家少数种族的海外hei bang,一般都是抱团取暖互相打掩护,卖点四号卖点冰。中国的海外黑帮,基本就是宰自己人。
二十年前国内tou du的太多,出去不是做hei gong就是mai。行业不合法、语言不通、当地法律不熟悉,于是新华人就变成了某些老华人的肥羊。
马尼拉湾底下的中国人肉水泥,基本都是被中国人勾去菲律宾du chang、做局zha gan有谁后解决掉的。早些年欧洲那些关集装箱里过去的小long nv,也是国内国外中国人联手“组货”。
是有人在缅北pian到了千万上亿身家,但这群人基本是hei社会的底子,往前算就是du xiao和guo min dang残部。
普通人过去,一般就是倾家荡产,甚至身死他乡。唯一的仁慈,大概是可以用最后那点钱溜个冰再死。
太文明了。
15.
蕾丝离开后,物价开始疯涨。
蕾丝过去喜欢吃的海鲜现在也变得不是很便宜,我也不经常能再在走廊里闻到海鲜那种独有的、腥臭的味道。
蕾丝曾经打工的那个参观我也经常去,因为物价变了,所以定价也跟着抬高了,客流量也就跟着减少了,蕾丝走后没几个月,那家餐馆就倒闭了,取之而代的是另一家餐馆。
蕾丝当时一开始真的在那家餐馆打工,但后来,他听说有人在从事非法的营生,很短的时间里就赚到了不少的钱,所以他也去了。
蕾丝走之后,我和他还断断续续保持着联系。他不用之前那个手机号了,他原来的那个手机也被他放在了我这里收着。看起来他应该是买了一个一次性手机,每次给我发信息用的手机号也不是同一个。我不能发消息给他,发了也如同石沉大海,他从来不会回复。太具体的他不能说,他只能简单地告诉我他的大概位置。
但是他离开一个月后,我再也没收到他的消息了。
只是有天我在画画的时候,旁边电视开着,里面主持人正在播报一起飞机失事的消息。我在遇难者名单里找到一个看起来像是蕾丝的。那人姓周,警方推测这是个tou du者,但是没有公布长相,籍贯也不清。
可是蕾丝没告诉过我他真实的名字,我也从来没有问过,我对他所有的认识就是他告诉过我的那些零零散散的故事。
所以我觉得一定不是蕾丝。
但是蕾丝他没能在圣诞节前回来,是我一个人去的冰岛。
乘务人员已经是第三次来提醒我收起个人电子设备了,我也稍微开始感到有点不好意思。和蕾丝呆了这么久,他那套插科打诨的本领我只学到皮毛,只是脸皮却跟着他不自觉地厚了不少。
我最后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和蕾丝的聊天记录还停留在一个月之前。我把手机收起来,无论蕾丝能不能看见这条消息,无论他现在在干什么,我们两个人曾经的梦想,我要去做了,我要去实现了。
我发呆的时候,飞机已经开始在跑道上加速,再用不了很久的时间,就可以起飞了。等再落下的时候,我就会到冰岛了,那里会有好看的极光,据说看到人来年都会万事如意。
我想当年蕾丝冒险随着其他人孤身来到法国的时候也是,他挤在小小的货舱里,吃着干巴巴的面包,心里想的一定是,新生。
我靠在窗户上看着飞机一点一点离开地面,等到地面彻底消失不见的时候,我闭上眼睛,害怕失重感的到来。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大胆的人,害怕和人交谈,害怕失重的感觉,所以我害怕游乐场,以及机场。
但是机场见证了多少人的梦想又有多少眼泪啊。
失重感真的来临的时候,我想,等我再见到蕾丝的时候,他就有钱了。他不用每天都吃海鲜,不用打很多份工。他会去学画,他会有崭新的生活。
最重要的是,也许等我旅行结束回来后,他也就回来了。
如果幸运的话,会是这样的。
《失乐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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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出自歌曲《鬼火》;
⑵ 原题目为《一只特立独行的猪》,故意写错为了符合人物设定;
@茶生酒平 感谢我的疯老师,提供部分情节灵感。
三次繁忙,拖了太久不好意思。
和原版《失乐园》差距较大,原版设定不会再写了,如果感兴趣可以来私信我。
求不限流 求不屏蔽
想要红蓝 想要评论
希望大家喜欢
PS:出本看置顶
新—年—快—乐—!
知道啦!会注意的!